17.首届“萍乡十大法治人物”胡远宏发表获奖感言

         由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萍乡市司法局、萍乡日报社、萍乡市广电发展中心、萍乡市普法办主办的首届“萍乡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于2012123日下午在萍乡人民剧院(新世纪大歌城)举行颁奖典礼。经单位推荐,公众报纸、网络投票,评委评选,江西天艺律师事务所胡远宏律师光荣当选首届“萍乡十大法治人物”。

       胡远宏律师执业二十多年来,坚持不懈地采用为高等院校的大学生讲授法律课,接受百姓的法律咨询,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干部职工做法治讲座,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代理词、辩护词,在案件评查工作中发表评查意见,建立“远宏说法”普法网站,设立法律本科录取暨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奖,在江西省萍乡市《城市周刊》主笔创办“远宏说法”普法专栏,在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远宏说法”普法系列丛书等多种形式普法,受到百姓的好评。今天,“远宏说法”已经成为走向全国的一张响亮的普法名片。

       胡远宏律师在颁奖典礼上发表获奖感言说:感谢萍乡的父老乡亲对《城市周刊》“远宏说法”栏目的关注与厚爱;感谢全国的百姓对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全国新华书店发行的“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的关注与厚爱;感谢国内外的网友对“远宏说法”国际互联网网站的关注与厚爱;感谢党和人民给了我莫大的荣誉,令我诚惶诚恐!在促进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中,也许个人的力量是非常微薄的,但如果我们每个力量微薄的人都锲而不舍地朝着法治的方向努力,千千万万个微薄的力量汇集起来的法治力量一定是非常巨大的!我愿意在我的有生之年,以我的方式,为普法工作、为法治事业继续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相关链接:

江西省司法厅
http://www.jxsf.gov.cn/2012/12/5/qkyelylljiag.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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