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胡远宏以法学专家名义参与案件评查

        2010112上午9时半至12 时,胡远宏与萍乡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新明、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处长黄智明作为市案件评查专家组成员,按照市委政法委的安排,一同赴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对该院的两个案件进行评查。
      
在评查中,针对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法官提交评查的两个案件的案情,胡远宏从主体是否适格、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定性是否准确、当事人是否违约、证据的采信是否合法等五个方面按逻辑递进关系一一进行了分析,发表了个人的评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