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胡远宏受命担任萍乡市案件评查专家组成员

       中共萍乡市委政法委员会于2010831日向各县区委政法委、市政法各部门发出《关于成立市案件评查专家组的通知》(萍政法字[2010]51号)。

        该《通知》告知,为进一步健全案件评查工作机制,推进案件评查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萍政法[2010]6),经有关部门和单位民主推荐,市委政法委组织考察,决定由11位同志组成市案件评查专家组,负责全市重大疑难案件深入办案单位现场评查、复查工作。胡远宏在该专家组11位成员名单中列为第三位,第一位是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第二位是市政协委员、律师协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