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胡远宏受聘兼任萍乡中学法制副校长

        2013年6月,中共萍乡市委政法委、萍乡市教育局、共青团萍乡市委联合发出通知,正式聘任胡远宏律师为2013-2015年萍乡中学法制副校长。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萍乡市市直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从教育工作和学生实际出发,参与学校年度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定,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督促学校建立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帮教档案;报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协助抓好所在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学校建立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等等。

  法制讲座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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