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远宏说法”2012年八件大事

        一、20122,胡远宏律师应萍乡市司法局特邀,点评2011年度萍乡市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例”。

        二、20123月,胡远宏律师被评选为2011年度全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受到萍乡市司法局的表彰和奖励。

        三、20124月,胡远宏律师被聘为萍乡市法律援助专家团成员。

        四、2012519日,胡远宏律师应萍乡市司法局和萍乡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邀请,为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民事诉讼业务技能》专题讲座。

        五、在2012727日召开的江西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理论研究会成立大会上,胡远宏律师被共青团江西省委聘请为“江西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并发给证书。接受聘请后,胡远宏在该研究会中主要负责未成年人法律维权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法学研究工作。

        六、2012828日,受萍乡市上栗县金山镇党委、政府的邀请,胡远宏律师赴该镇作《法佑少年漫谈——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侧重点》法制讲座。该镇在岗的全体机关干部、镇内各中小学的校长、各村的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市县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共200余人聆听了讲座。

        七、在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萍乡市司法局、萍乡日报社、萍乡市广电发展中心、萍乡市普法办于201210月至123日主办的首届“萍乡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中,经单位推荐,公众报纸、网络投票,评委评选,江西天艺律师事务所胡远宏律师光荣当选首届“萍乡十大法治人物”。胡远宏律师于2012123日参加了在萍乡市人民剧院(新世纪大歌城)举行的颁奖典礼,接受了市领导颁发的奖杯和获奖证书。

        八、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二卷《有法有天》付印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作序。张苏军在所作序中指出,该书具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最新法律法规,普及最新法律知识,时代感强;贴近生活,由案说法,以法析案,通俗易懂;以小见大,系统介绍,触类旁通,法理性强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