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自己有钱自己赔 自己无钱父母赔——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按民法典修订版)

      周末,初中三年级学生肖小冬放学骑车回家,边骑车边听流行音乐,前面就是交叉路口,正听着流行音乐的肖小冬没注意到,前面有两个相互追逐的四、五岁小男孩突然跑了出来,肖小冬急忙刹车,但还是把其中的一个小男孩撞倒在地。肖小冬赶紧把小男孩抱起送到附近诊所,虽然伤势不重,但也造成了小男孩右小腿骨折,小男孩的父母闻讯也赶到了诊所,并且支付了医疗费6000元。

       小男孩父母要求肖小冬赔偿医疗费,肖小冬说,自己还是个学生,没有那么多钱。小男孩父母说:“你没钱,你父母有钱,应该由你父母来赔,赶紧叫你父母过来,否则你别想回去。”肖小冬没有办法、只好给父母打电话,不一会儿,肖小冬的父母赶过来了,不知道怎么才好,谁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

      我们平日里经常会像肖小冬这样“闯祸”。那么“闯祸”之后应该怎么办呢?因为肖小冬和小男孩都是未成年人,这件事双方的父母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首先,肖小冬边骑自行车边听歌,过交叉路口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撞倒小男孩,造成小男孩骨折的损害事实,构成法律上的侵权,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依照本条规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最终由其父母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比如别人赠送的钱,那么父母就可以用未成年人的钱来支付赔偿的费用,如果未成年没有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不够进行赔偿的,那么父母就应当用父母的钱来赔偿。

       本案肖小冬的父母是肖小冬的监护人,因此应由肖小冬父母承担肖小冬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因为小男孩的父母也没有尽到看管小男孩的监护责任,疏忽管理放任小男孩在公共场所活动,导致小男孩在岔路上玩耍被撞伤,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因此,双方各负一定责任,应该由双方分摊6000元医疗费。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