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全覆盖的普法讲座

       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和民间普法工作者,胡远宏热心普法的第一方式是讲,第二方式是写。讲,即利用课堂和讲堂宣讲法律知识:一是为高等院校的大学生讲授法学课,他曾主讲过《法学概论》《法理学》《民法学》《教育法学》等法学专业课程;二是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市委党校县级干部培训班作法治讲座;三是在法庭、仲裁庭上,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仲裁代理人的身份发表代理词、辩护词;四是对案件发表评查意见,向法官、检察官宣传法治理念;五是在担任设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顾问期间,接受立法咨询,发表立法建议和意见。       

      本文拟就胡远宏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市委党校县级干部培训班等作法治讲座方面做些概括。胡远宏所做的这一方面的法治讲座,从地域看包括但不限于北京、上海、江西等省市,从受众的角度看可以说是全方位覆盖,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公、检、法、司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各类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各类企业及其经营者、乡村干部群众。

       一、党政机关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如:

      (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公安部   2008年6月25日、2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在北京召开《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建议稿)》草案起草会议,胡远宏作为江西省广播电视局的代表和建议稿执笔起草人,应邀在会上作了专题讲座阐述立法意见。胡远宏的意见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重视和好评,时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余爱群私下对胡远宏说:“前辈,您一开口就不同凡响!”

     (二)中共萍乡市委办公室    2008年4月25日下午,中共萍乡市委办公室邀请胡远宏作《物权法》讲座。该讲座就什么叫物权、物权法的价值和功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动产浮动抵押、占有等问题,联系实际做了讲解。

   (三)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    2008年5月22日,中共萍乡市委办公室邀请胡远宏作《物权法》讲座。

   (四)萍乡市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3日,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邀请胡远宏作《物权法》讲座。

    (五)萍乡市政协机关    2015年8月14日,胡远宏应邀为萍乡市政协机关作“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迎接法治中国的灿烂明天”的法治讲座。       

   (六)萍乡市人大法工委    2019年11月22日、27日、29日,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在市直、安源区、开发区召开了《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初审调研座谈会,胡远宏作为市人大常委会聘请的立法咨询顾问,全程参与了此次调研活动,现就该草案提出立法调研意见发表专题发言。

   (七)萍乡市公路管理局     2009年6月12日下午,萍乡市公路管理局举办合同法讲座,特邀胡远宏律师主讲。

    (八)萍乡市广播电视局    2008年12月4日为萍乡市广播电视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讲座。

    (九)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分行    2007年11月13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分行工作人员作《物权法》讲座。

     (十)萍乡市人事局     2008年11月12日下午2点30至5点20分,应萍乡市人事局邀请,胡远宏在市委党校五楼大教室为全市2008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作题为《关于依法行政的若干问题》的法制讲座。来自市直各部门、五个县区31个单位的82名新录用公务员聆听了讲座。  2008年12月20日上午,胡远宏  应萍乡市人事局的邀请,在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班上,给学员们作了题为《学法知法用法,增强法治理念》的法治讲座。

      (十一)萍乡市总工会     2008年11月21日下午2点半至4点半,胡远宏应邀到萍乡市总工会作《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

    (十二)市房管局     2007年7月21日,萍乡市房管局《物权法》讲座。

    (十三)市规划局     2007年10月26日下午,萍乡市规划局特邀《远宏说法》栏目作者胡远宏做法治讲座,贯彻十七大精神,学习与规划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法治理念。

   (十四)萍乡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中心     2013年7月15日上午,胡远宏律师受萍乡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中心邀请,为该中心科级以上干部授课。胡远宏作以《敬畏法律,敬重人民,努力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题的法治讲座。

   (十五)芦溪县国家税务局    2013年9月29日下午,芦溪县国家税务局举办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特邀胡远宏律师主讲。胡远宏律师以《关于依法行政的若干问题》为题的法治讲座。

   (十六)莲花县人大系列县、乡镇两级工作人员      2001年8月,应莲花县人大常委会邀请,胡远宏为莲花县人大系列县、乡镇两级工作人员作法治讲座。

      二、公、检、法、司及其工作人员,如:

     (一)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    2008年3月31日,湘东公安分局邀请萍乡广播电视报《城市周刊》“远宏说法”栏目撰稿人胡远宏作法制讲座。             

   (二)芦溪县人民检察院     2009年12月18日芦溪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执法为民》讲座,特邀胡远宏主讲。

   (三)芦溪县人民法院 2000年9月,胡远宏以“中共江西省委和中共萍乡市委三讲巡视组”副组长的身份为芦溪县人民法院全体人员作法制讲座。

     四)萍乡市司法局及全市三县二区司法局干部     2016年7月 29 日,胡远宏应邀为萍乡市司法局及全市三县二区司法局干部作题为《增强法治观念 提高法治素养》的法治讲座。

        三、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如:

     (一)江西天艺律师事务所     2010年4月23日下午组织全体律师集中学习《侵权责任法》,由本所执业律师胡远宏为大家作《侵权责任法》讲座。胡远宏律师的讲座主要从《侵权责任法》概说、修改的规则、新增的规则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在讲座中本所律师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

     (二)萍乡市司法局和萍乡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2012年5月19日上午,应萍乡市司法局和萍乡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邀请,胡远宏律师为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民事诉讼业务技能》专题讲座。

    (三)上海君赛律师事务所     2015年1月13日,上海君赛律师事务所主任胡远宏为本所人员上了一天法治课。胡远宏以“增强法治观念,做好法律服务”为题,从法治的基本观念、法治的精髓是什么、为什么十八大会首次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党代会的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律师能帮客户做什么、客户会见记录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四、各类教育机构的学生、学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如:  

    (一)萍乡学院     2021年10月22日,胡远宏以萍乡学院客座法学教授的身份,在跬步楼1305教室为2021级法学本科新生作题为《把握体系,抓住重点,打牢法律基础》的讲座。  2023年3月20日上午,胡远宏以萍乡学院客座法学教授的身份在跬步楼1205教室为2022级法学本科新生作题为《打牢法学本科基础,争做新时代合格法律人》的讲座。

  (二)萍乡高等专科学校     2011年11月25日晚上,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团委举行“与信仰对话——党史报告进校园”活动。特邀胡远宏律师作“回顾党领导的法治建设史,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专题讲座。   

   (三)中共萍乡市委党校    2013年5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胡远宏律师受中共萍乡市委党校邀请,为中青年副县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学员题为《敬畏法律,敬重人民,努力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法治讲座。 2014年6月30日上午,胡远宏律师应邀为中共萍乡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法治课,课题为《敬畏法律、敬重人民、努力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2013年10月22日上午,胡远宏律师应邀为中共萍乡市委党校、萍乡市行政学院2013年科级年轻干部培训班社授课。参加此次培训的56名学员来自我市各个领域,他们的出生时间都在1980年1月1日以后。胡远宏着重就年轻领导干部如何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实际行动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等问题进行了讲授。     2013年11月20日下午,胡远宏律师应邀为中共萍乡市委党校、萍乡市行政学院秋季县级干部培训班授课。参加此次培训的68名学员来自我市各个领域。胡远宏着重就领导干部如何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实际行动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等问题进行了讲授。

     (四)萍乡市第九中学(田家炳中学)    2016年5月27日,胡远宏应邀为萍乡市第九中学(田家炳中学)教师作题为《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执教》的法治讲座。   

    (五)萍乡中学     2013年9月27日下午,萍乡中学多功能会议室座无虚席。各年级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的学生干部共计300余人,在此聆听该校新任兼职法制副校长胡远宏律师作题为《学法守法用法,迎接法治中国的灿烂明天》的讲座。 2016年2月19日(猴年正月十一日),胡远宏在萍乡中学新学期开学教师大会上发表题为《拥抱法治的春天》的讲话。 2016年4月15日,胡远宏应邀为萍乡中学教师作题为《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守法依法执教》的法治讲座。

    (六)中国教育学会附属萍乡市大唐幼儿园 2009年1月16日上午,中国教育学会附属萍乡市大唐幼儿园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特邀请胡远宏主讲。

    (七)萍乡实验学校    2011年11月18日下午,萍乡实验学校举办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特邀胡远宏律师主讲。

   (八)中共芦溪县委党校    2007年11月24日、27日、29日、12月1日,胡远宏应邀为芦溪县委党校科级干部培训分别共作四次法制讲座。

     五、各类企业及其经营者,如:

      2008年10月25日,安源区组织举办了全区文化市场经营业主2008年度法律法规培训班。辖区内所有的网吧、歌舞娱乐、音像制品和印刷行业的200余名经营业主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特邀《萍乡广播电视报城市周刊》“远宏说法”栏目撰稿人胡远宏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

     2009年9月9日上午,萍乡市一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特邀胡远宏为其员工作房地产法讲座。

     2015年3月20日,萍乡广源大厦门前的大幅电幕子屏上显示“热烈欢迎《远宏说法》走进建设银行银企联谊会”。上海君赛律师事务所主任胡远宏律师为参加联谊会的民营企业家和建设银行工作人员作法律知识讲座。

     2015年5月13日下午,上海君赛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聚源大厦2楼举办法律专题讲座,聚源大厦各大企业负责人参加。上海君赛律师事务所主任胡远宏律师坐镇讲座,他结合2015年的新形势,为各企业主分析讲述了当前企业法律风险及防范的重要问题。

    2015年4月28日下午,胡远宏律师在上海市中小企业服务大楼,为上海市部分中小企业负责人作《当前企业法律风险及其防范》专题法治讲座。

      六、乡村基层干部、群众,如:

      2012年8月28日上午,受上栗县金山镇党委、政府的邀请,胡远宏律师赴该镇作《法佑少年漫谈——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侧重点》法制讲座。该镇在家的全体机关干部、镇内各中小学的校长、各村的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市县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共200余人聆听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