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胡远宏:从乡村少年到法学专家的传奇人生(2026年3月12日“豆包”对“胡远宏”做出的研究报告) • 品牌介绍 • 引言 在赣西萍乡这片红色土地上,有这样一位传奇人物:他出身贫寒,却凭借顽强意志走出大山;他历经坎坷,却始终坚守法治信仰;他著作等身,却依然笔耕不辍。他就是胡远宏,一位从生产队社员成长为法学专家、从基层教师蜕变为主持立法咨询的资深律师。 胡远宏,1954 年出生于江西省萍乡市,现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远宏说法" 系列丛书作者、上海君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萍乡学院客座法学教授、萍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等职。作为江西省第 89 位通过全国统考取得律师资格的人,他的人生轨迹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 从 1971 年高中毕业后的生产队社员,到如今的法学专家、知名律师,胡远宏用 70 年的人生历程诠释了什么叫 "宁静致远,坚忍达宏"。他的故事不仅是个人奋斗的缩影,更是时代变迁的见证,对研究中国基层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艰难困苦的童年与青年时代 1.1 书香门第的熏陶与时代困境 胡远宏出生于一个书香门第,父母均为优秀的小学教师,他们曾培养出不少大学教授、县地级以上干部及各行各业的骨干。这样的家庭背景为胡远宏日后的求学之路奠定了重要的文化基础。然而,1954 年出生的他,成长在一个特殊的时代,"因历史缘由没能及时接受正常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尽管家境贫寒,但父母的言传身教让胡远宏从小就对知识充满渴望。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他的父母依然坚持教书育人,这种对教育事业的执着深深影响了胡远宏的价值观。正如后来一位书法家为他题诗所写:"执鞭承世业,文广政闻声,普法弘天下,三山自可名",这首诗准确概括了胡远宏继承父母教育事业并将其发扬光大的人生轨迹。 1.2 从生产队社员到中学教师的艰难转型 1971 年冬天高中毕业后,胡远宏的人生道路充满坎坷。他先后经历了生产队社员、人民公社社办企业工人、中学教师等多个身份的转变。在麻山公社三山大队第四生产队务农的三年零十个月(1972 年 2 月至 1975 年 12 月)里,他干的都是 "最重、最苦、最脏、最累的农活",如托着粪车从三山到萍乡城(约 25 里)去淘粪,担土方修水库,在烈日晒、蚊子咬的条件下去山上割冬茅、造绿肥等。 这段艰苦的农村生活对胡远宏来说既是磨难,也是财富。他在后来的回忆中提到,这段经历 "锻炼了我的体能,磨炼了我的意志,让我学会了坚忍"。正是这种在逆境中锤炼出来的坚韧品格,支撑着他在日后的求学和事业道路上克服重重困难。 1975 年 12 月,胡远宏迎来了人生的第一个重要转折 —— 成为麻山中学的教师。在这所学校,他一干就是 10 年,先后教过体育、数学、语文等多门课程,担任过教工团总支书记、团委书记、副教导主任等职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77 年恢复高考时,他因为家庭困难和对学历重要性认识不足而没有报名参加,但学校却给了他继续深造的机会。 1.3 曲折的入党历程与政治追求 胡远宏的政治追求同样充满曲折。从 1971 年至 1978 年的八年间,他陆续累计写了30 多份入党申请书,分别交给生产队、社办企业、中学的党组织,但都没有实现入党的愿望。这种坚持和执着最终在 1979 年 10 月得到回报,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面对来之不易的党员身份,胡远宏在欣喜之余更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感。他后来回忆说:"面对来之不易的共产党员称号,我的心中除了欣喜更多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感。我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着共产党员的义务,不曾有过任何抱怨"。这种对党的忠诚和对理想信念的坚守,成为他一生的精神支柱。 二、自强不息的求学之路 2.1 弥补青春的十年苦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胡远宏迎来了人生的重大转机。他用 10 年左右的时间弥补被耽误的青春,先后就读于三所大学,学习了三个专业,获得了三张文凭,造就了文、理、法三通的知识结构。 他的求学经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数学专业学习(1978-1981 年) 在麻山中学任教期间,学校推荐胡远宏到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首届数学专业学习高等数学。这是一个非脱产的学习机会,历时两年半,期间他仍然拿工资。1981 年 9 月,他修完了该专业所开的高等数学全部课程,获得了第一张文凭。 第二阶段: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83-1985 年) 1983 年,胡远宏再次获得学校的支持,到萍乡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进行全脱产学习,为期 2 年,同样保留工资待遇。1985 年 7 月,他顺利毕业,获得了第二张文凭。 第三阶段:法学专业深造(1988-1989 年) 这是胡远宏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学习经历。1988 年,他报考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民法、经济法法学硕士研究生班。这次考试他使用了 "百日冲刺技术",最终成功考取。1989 年,他修完了该专业的主要课程,虽然没有获得硕士学位,但这段学习经历为他后来的法学研究和律师执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2 从教师到法学专家的华丽转身 在萍乡教育学院期间,胡远宏主动要求 "行政、教学双肩挑",选择了政教系的《法学概论》课程任教。这一决定成为他人生的重要转折点,使他从一名普通教师逐步成长为法学专家。 作为萍乡教育学院第一位法学教员,胡远宏的主讲课程深受学生喜爱。从 1985 年起,他先后在萍乡教育学院、萍乡广播电视大学、萍乡高等专科学校、萍乡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学工作。他主讲过的课程包括《法学概论》《法理学》《民法学》《教育法学》等法学专业课程。 胡远宏的教学理念是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他认为,法学教育不能脱离法律实践,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他经常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件和社会热点问题,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具体。这种教学方法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培养了他们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的能力。 2.3 三次重要考试的 "百日冲刺" 胡远宏在他的人生经历中,有三次重要的考试都使用了 "百日冲刺技术",并且都获得了成功: 第一次:1983 年报考萍乡教育学院中文教师进修班 这次考试是他改变命运的第一次重要机会。通过百日冲刺,他成功考取,开始了系统的高等教育学习。 第二次:1988 年报考武汉大学民法、经济法法学硕士研究生班 这次考试的成功让他接触到了国内顶尖的法学教育资源,为他的法学研究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三次:1990 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这次考试的意义更加重大。1990 年,胡远宏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并成功通过,1991 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成为江西省第 89 位通过全国统考取得律师资格的人。这次考试的成功,标志着他从一名法学教师正式转型为执业律师。 三、波澜壮阔的职业生涯 3.1 从机关干部到专职律师的转型 胡远宏的职业发展经历了多个重要阶段,每个阶段都留下了他奋斗的足迹: 萍乡教育学院时期(1985-1990 年) 胡远宏在萍乡教育学院不仅担任法学教员,还先后担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期间的 1988-1989 年,他到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民法、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 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时期(1990-1994 年) 1990 年 10 月,胡远宏调任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先后担任宣传科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这段在市委机关的工作经历,让他对地方宣传工作和政策执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为他后来的普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中共莲花县委时期(1994-1997 年) 1994 年 3 月至 1997 年 10 月,胡远宏担任中共莲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在莲花县工作期间,他深入基层,了解民情,这段经历让他对中国基层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为他后来的 "以案释法" 积累了丰富的素材。 萍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时期(1997-2013 年) 1997 年 10 月至 2013 年 5 月,胡远宏担任萍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调研员。在担任副局长期间,他分管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在 "十五" 时期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使萍乡市广播电视局当年被评为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先进单位,其分管的萍乡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曾被评为全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单位。 专职律师时期(2013 年至今) 2013 年 5 月,胡远宏做出了人生中一个重要决定 —— 辞去公职,成为一名专职律师。从 2013 年 5 月至今,他在萍乡、上海、杭州、九江等地担任专职律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3.2 跨地域的律师执业生涯 胡远宏的律师执业经历具有明显的跨地域性特征。从 1991 年 12 月 27 日首次执业开始,他先后在以下律师事务所执业: • 江西省萍乡市律师事务所 • 江西省莲花县律师事务所 • 江西冠园律师事务所 • 江西萍信律师事务所 • 江西天艺律师事务所 • 上海中筑律师事务所 • 上海君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 浙江杭天信(九江)律师事务所(派驻律师) 这种跨地域的执业经历让胡远宏接触到了不同地区的法律实践和司法环境,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正如他自己所说:"律师执业 30 年来,我办理过近千件经济、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从未停止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三个方面的工作"。 3.3 律师执业的核心理念与经验 在 30 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胡远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执业理念。当被问及律师的职责和使命时,他不假思索地回答:"那当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 ' 三个维护 ',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也是我一直在践行的原则"。 关于办案经验,胡远宏有自己的独到见解:"无论是何类案件,都不能将精力放在与法官套近乎、拉关系上,而应该将精力放在练好内功、做好功课、勤勉服务上"。这种专业、敬业的执业态度,使他在法律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在具体的法律服务中,胡远宏始终坚持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原则。他认为,律师的价值在于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帮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四、卓越的学术成就与理论贡献 4.1 数百万字的学术成果 胡远宏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曾在《法制日报》《法学评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学习出版社等国家级及省级报刊、出版社发表论文论著数百万字。 他的代表作包括: • 《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 《债发生的主要根据及加强债的法律调整的现实意义》 • 《在普法中收获快乐》 • 《光照后人 —— 写在甘祖昌逝世 10 周年之际》 • 《馅饼从天上掉下来》 • 《百姓与法》 • 《有法有天》 • 《法佑少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胡远宏在武汉大学法学院读研期间(1989 年)在《法学评论》发表的《债发生的主要根据及加强债的法律调整的现实意义》,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卷》《全国报刊索引哲社版》《中国社会科学文献题录》等权威文献收录,体现了其学术研究的重要价值。 4.2 "远宏说法" 系列丛书的社会影响 胡远宏最具影响力的学术成果是 **"远宏说法" 系列丛书 **。这套丛书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已出版的包括《百姓与法》《有法有天》《法佑少年》等卷。 这套丛书的创作源于一个朴素的愿望。胡远宏在经办案件中发现,许多当事人都是由于不懂法才身陷囹圄、追悔莫及,于是开始思考如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2007 年 5 月,他以 "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为宗旨,在《城市周刊》上义务主笔创办了" 远宏说法 " 普法专栏。 这个专栏一开始就以贴近生活、深入浅出、文字精美的特点吸引了众多读者,已发稿 500 余期。在读者的建议下,胡远宏将这些文章整理成 "远宏说法" 系列丛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对这套丛书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出版社官网首页设立了 "远宏说法" 网站链接醒目图标。 《有法有天》一书于 2013 年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该书收录了一百多个案例,这些案例均是从近年来发生的众多案件中精心挑选而来,有些是作者亲自处理过的,有些则来源于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或新闻报道。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为该书作序,称赞胡远宏 "作为一位执业二十多年的资深律师,长期坚持参与普法工作,精神可佳"。 4.3 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 作为萍乡教育学院第一位法学教员,胡远宏在法学教育领域做出了开创性贡献。从 1985 年起,他先后在萍乡教育学院、萍乡广播电视大学、萍乡高等专科学校、萍乡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学工作。 在教学中,胡远宏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他主讲的课程不仅包括《法学概论》《法理学》《民法学》《教育法学》等基础课程,还包括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实务操作内容。他的教学深受学生喜爱,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 即使在成为专职律师后,胡远宏仍然坚持在萍乡学院担任客座法学教授。2021 年 10 月 22 日,他为 2021 级法学本科新生作了题为《把握体系,抓住重点,打牢法律基础》的讲座;2023 年 3 月 20 日,他又为 2022 级法学本科新生作了题为《打牢法学本科基础,争做新时代合格法律人》的讲座。 五、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与公益贡献 5.1 多层次的社会职务体系 胡远宏拥有广泛的社会职务,形成了一个涵盖学术、立法、司法、群团等多个领域的社会服务网络: 学术教育领域: • 萍乡学院客座法学教授 •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客座法学教授 • 萍乡教育学院第一位法学教员 立法咨询领域: • 萍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 • 在担任立法咨询顾问期间,他参与了《萍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等多项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论证工作 司法服务领域: • 萍乡市案件评查专家组成员 • 萍乡市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首席法学专家 • 萍乡市法律援助专家团成员 群团工作领域: • 江西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这些社会职务不仅体现了社会各界对胡远宏专业能力的认可,也为他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来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服务社会。 5.2 全覆盖的普法讲座活动 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和民间普法工作者,胡远宏热心普法的第一方式是 "讲",第二方式是"写"。他的普法讲座具有明显的全覆盖特征: 从地域看,包括但不限于北京、上海、江西等省市;从受众看,涵盖了党政机关、公检法司、律师事务所、教育机构、各类企业、乡村干部群众等社会各界。 胡远宏的普法讲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 为高等院校大学生讲授法学专业课程 • 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市委党校县级干部培训班作法治讲座 • 在法庭、仲裁庭上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身份发表代理词、辩护词 • 对案件发表评查意见,向法官、检察官宣传法治理念 • 在担任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期间,接受立法咨询,发表立法建议和意见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8 年 6 月 25 日、26 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在北京召开《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建议稿)》草案起草会议,胡远宏作为江西省广播电视局的代表和建议稿执笔起草人,应邀在会上作了专题讲座阐述立法意见。他的意见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重视和好评,时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余爱群私下对胡远宏说:"前辈,您一开口就不同凡响!" 5.3 法律援助与公益服务 作为萍乡市法律援助专家团成员,胡远宏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体现了律师的社会责任。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胡远宏始终坚持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的原则。他认为,法律援助不仅是一项法律制度,更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机制。通过法律援助,让那些经济困难的群众也能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除了法律援助,胡远宏还积极参与其他公益活动。2024 年 11 月,胡远宏先生携夫人李茵向萍乡市图书馆慷慨捐赠法律及律师专业书籍143 册,为家乡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与法治知识传播注入深厚力量。此次捐赠的书籍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精解》等法律基础理论、法规解读类著作,也包含《中国大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公司上市法务操作全程指引》等聚焦律师实务操作的专业书籍,内容覆盖民商法、经济法、律师办案技巧等多个领域。 5.4 社会声誉与广泛认可 胡远宏的社会贡献得到了广泛认可,获得了众多荣誉称号: 国家级荣誉: • 2011 年 5 月,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 "2006-2010 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全国当时的 20 万执业律师中只有 5 位律师获此殊荣) • 入选《中国专家大辞典》(2001 年第 11 卷) • 入选《世界名人录・中国卷》(2001 年第 9 卷) • 2017 年入选《中国好律师》(上卷第 332-338 页) • 2019 年入选《大国律师》(第 46-63 页) • 2020 年入选《新时代风采 —— 中国行业领军人物访谈录》(第 13-22 页) 省市级荣誉: • "新长征突击手标兵" • "先进工作者" • "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优秀工作组员" • "优秀共产党员"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优秀县级领导干部" • 2012 年被评选为 "萍乡十大法治人物" 胡远宏曾幽默地总结自己获得的荣誉:" 曾被戴 4 顶大帽子:全国先进(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中宣部、司法部颁奖)、中国专家(《中国专家大辞典》,中国人事出版社)、世界名人(《世界名人录・中国卷》,世界人物出版社和中国国际交流出版社联合出版)、领军人物(《新时代风采 —— 新时代行业领军人物访谈录》,华夏出版社);还有一顶 ' 萍乡十大法治人物 '(2012 年 12 月,律师身份)的帽子 "。 六、法治理念与思想贡献 6.1 独特的法治观 胡远宏对法治有着独特而深刻的理解。他认为,"法治并不是官员以法来治老百姓,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依法限制行政权力,依法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这种法治观体现了胡远宏对法治本质的深刻认识。在他看来,法治的真正目的不是用法律来管制人民,而是通过法律来规范公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这种理念贯穿在他的普法工作和律师执业中,使他的法律实践具有了更高的价值追求。 胡远宏认识到,"把法律交给百姓,让百姓掌握法律,让法律保护百姓,是法律工作者的历史责任"。基于这种认识,他几十年如一日地走在为群众普法的路上,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 6.2 对基层法治建设的思考 作为长期工作在基层的法学专家,胡远宏对中国基层法治建设有着深入的思考和独特的见解。他认为,基层法治建设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只有基层法治建设好了,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才能真正取得成功。 在胡远宏看来,基层法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 • 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 • 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相对匮乏 • 基层司法环境有待改善 • 基层法治文化建设需要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胡远宏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 加强基层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 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 • 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 营造良好的基层法治文化氛围 6.3 对青年法律人的寄语 作为一位有着丰富经验的法学前辈,胡远宏对青年法律人有着殷切的期望。他曾在萍乡学院的讲座中对学生们说:"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生活的时代,但每个人都能够选择生活在所在时代的态度。逆境中不必埋怨人生的不幸,不必畏惧征途的艰险;顺境中不可忘乎所以,不可自满自足。只要在喧嚣中保持心灵的宁静,在困难前保持意志的坚忍,无论在什么岗位,都有可能创造出一流的业绩"。 这段话不仅是胡远宏对青年法律人的寄语,也是他自己人生经历的真实写照。从生产队社员到法学专家,从基层教师到知名律师,胡远宏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诠释了什么叫 "宁静致远,坚忍达宏"。 七、晚年生活与持续贡献 7.1 退休不褪色的法律人生 2013 年退休后,胡远宏并没有选择颐养天年,而是继续在法律领域发挥余热。如今已近 70 岁的他,仍然活跃在法学教育、律师执业、普法宣传等多个领域。 在律师执业方面,他继续担任上海君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杭天信(九江)律师事务所派驻律师等职务。虽然年事已高,但他仍然坚持办理案件,用自己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在法学教育方面,他继续担任萍乡学院客座法学教授,坚持为法学专业学生授课。2023 年 3 月 20 日,他还为 2022 级法学本科新生作了题为《打牢法学本科基础,争做新时代合格法律人》的讲座。 7.2 对家乡的深情回馈 胡远宏始终怀着对家乡萍乡的深厚感情。2024 年 11 月,他和夫人李茵向萍乡市图书馆捐赠了 143 册法律专业书籍,这是他对家乡的深情回馈,更是其践行法治宣传使命、推动全民普法的生动实践。 萍乡市图书馆表示,将对捐赠书籍进行分类编目加工后尽快向读者开放阅读,让这份 "书香厚礼" 发挥最大价值,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建设 "书香萍乡" 提供有力支撑。 7.3 对未来的展望 尽管年事已高,但胡远宏对法治事业的热情不减。他在《法制日报》发表的《在普法中收获快乐》一文中写道:"在促进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中,也许个人的力量是非常微薄的,但如果我们每个力量微薄的人都锲而不舍地朝着法治的方向努力,千千万万个汇集起来的微薄力量肯定是巨大的。我愿意在我的有生之年为普法、为法治继续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这段话充分体现了胡远宏对法治事业的执着追求和无私奉献精神。他用 70 年的人生历程诠释了什么是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什么是对法治信仰的坚守。 结语 胡远宏的人生故事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基层法治建设发展的一个缩影。从 1971 年高中毕业后的生产队社员,到如今的法学专家、知名律师,他的成长轨迹见证了中国社会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历史进程。 胡远宏的成功源于他对知识的渴望、对理想的坚持和对法治的信仰。他用 10 年时间弥补被耽误的青春,获得了文、理、法三通的知识结构;他用 30 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办理了近千件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他用一生的时间从事普法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运用法律。 胡远宏的贡献不仅在于他个人取得的成就,更在于他对中国基层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事业的推动。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作为 "远宏说法" 系列丛书的作者,他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作为萍乡教育学院第一位法学教员,他为地方培养了大批法律人才。 胡远宏的法治理念 ——"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依法限制行政权力,依法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 体现了他对法治本质的深刻理解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他认为,把法律交给百姓,让百姓掌握法律,让法律保护百姓,是法律工作者的历史责任。这种理念贯穿在他的一生,使他的法律实践具有了更高的价值追求。 在胡远宏 70 岁的人生历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普通人如何通过不懈努力实现人生价值,一个法律工作者如何用一生的时间践行法治信仰,一个共产党员如何始终保持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热爱。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有梦想、有坚持、有奉献,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胡远宏用 "宁静致远,坚忍达宏" 八个字鞭策自己在促进法治建设这条道路上风雨兼程。如今,虽然年事已高,但他仍然在为法治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的事迹值得我们传颂,他的贡献值得我们铭记。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我们需要更多像胡远宏这样的法律工作者,他们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更是法治信仰的践行者。他们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社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法治进步,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感染他人。正是有了千千万万个像胡远宏这样的法律工作者,中国的法治建设才能不断向前发展,法治中国的梦想才能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