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指导法治教育 提供法律服务 ——忆我在萍乡中学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 及常年法律顾问期间的那些事
2013年至2024年,我在萍乡中学担任过3年法制副校长、8年常年法律顾问。当年的那些人和事,如今还历历在目。
无论任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前3年,还是任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后8年,虽聘任或聘请的主体和方式有所不同,但我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基本上可以概括性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方式是讲,即法治演讲和法治讲座。在我看来,无论是法制副校长还是常年法律顾问,都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或普法工作者,法治演讲和法治讲座是普法的主要方式之一。我曾在萍乡中学常采用讲的方式进行普法。
最后,我号召莘莘学子:同学们,让我们在庄严的国旗下、在雄壮的国歌声中,从小立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培养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理念、践行法治方式,向着法治中国的美好明天前进!前进!前进!进!
《国旗下的演讲》激起了萍中师生的强烈共鸣,掌声雷动,当晚萍乡电视台还进行了专条报道。
在处理萍乡中学所有法务谈判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我都十分注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202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