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除夕夜的法律帮助
2012-01-22 19:31:26,大年除夕,胡远宏律师接到一封来自深圳的电子邮件,全文如下:
尊敬的胡律师:
新年好。
我是江西萍乡在深务工人员何建,有幸看到您开设的远宏说法,对您的渊博学识以及开展社会公益服务非常敬佩。新年本是快乐的。我却快乐不起来。因为自己碰上了纠纷不懂法请给予指导,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2001年年仅17岁多的我在南昌求学期间向同镇老乡(校友)借了1000元后归还200元实际还欠八百元,当时都没有立下任何字据,也无旁人在场。没多久我就辍学在外漂泊,由于没有技能和职业规划打临时工生活,也没有及时归还。2005年对方及家长来家里要过一次,因为本人不在家我父母不知情也没有及时代还,也联系不上我。此后对方也没有来过要,也没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令。我以为对方不要归还了。谁知2012年元月20号,对方及兄长父亲三人来到我家里说我是骗子诈骗3000元要告公安机关(我不在家),造成邻居对我的误解,对我的名誉造成了一些损害。我父亲马上电话通知了我,我想都是同乡,并且对方曾经帮助过自己,虽然对方做法不妥,钱没有可以赚,人良心丢了永远赚不回来。我当即想我父亲要了对方的电话联系上了对方及对方家长,表示了自己给对他们家里生活带来不便表示歉意,同意分期支付3000元赔偿给他们带来的不便和解,表示有时间回乡登门看望并请求对方不要去找我的父母,因为我父亲53岁了30岁才生下我前几年动了手术身体不好,接受不了打击。对方家长表示了原谅,但对当时借的是800元表示异议又说借了2600元没有达成一致,对方提供了银行帐号表示要我先汇点过去并否认去找过我父亲。当傍晚我准备去转帐时我父亲打电话告诉我对方来电话另要求支付利息。我一听感觉这事没有完全达成共识真的解决不了决定不汇了等通过法律办理。于是我查询了相关法律条文还是没完全弄懂。
现在我的疑问是这样的: 1对方说我借本金2600而我记得是800(借了1000后还200)由于当时没有立下字据又没旁人在场我就是1分都不承认即使对方上诉这笔债务都无法认定这样我可以什么事都没有? 2另外我确实觉得内疚,毕竟曾经是校友我也不想失去这个朋友并且对方帮助过自己所以自己想主动支付3000元(包括800元本金)。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就是说如果我主动偿还是否给了对方诉讼机会?万一对方诉讼我我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谢谢
2012年1月22日(星期天) 晚上7:58,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即将开始,胡远宏律师收到求助后立即回复,全文如下:
何建:你好!首先感谢你的信任。对于你求助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一、既然你实际只借了1000元且归还了200元只欠八百元,因为没有借条也没有约定利息,法律上只要把所欠的800元还了就可以了;二、对方把1000元说成3000元但没有证据是不能成立的,如果你说的是事实,诈骗者是对方而不是你;三、没有借3000元你却认3000元的账是不妥的,助长了对方的无理要求;四、对方无证据要起诉你,如果你自己不承认他的无理要求,他们是很难胜诉的。法律将会保护诚实信用的人。如果你是一个诚实信用的人,那么这个春节你应该快乐起来。祝你春节快乐!胡远宏
2012-01-22 20:27:07,何建又发来了电子邮件,称:
谢谢胡律师,我会把法律上的800元归还,不迁就对方无理要求多给,我可以把它用来给父母添些衣服,自己学习,甚至捐款给希望工程。我相信我的春节会是快乐的。再次谢谢您的指导,您今天是我的恩师今后都是我的恩师!如果您不介意回萍乡了我一定当面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