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向大学生宣讲党领导的法治建设史
2011年11月25日晚上,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团委举行“与信仰对话——党史报告进校园”活动。特邀胡远宏律师作“回顾党领导的法治建设史,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专题讲座
胡远宏律师从党领导我国改革开放33年法治建设的历史回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概说、学法、知法、用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胡远宏律师指出,党领导我国改革开放33年法治建设的历史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一)从1978年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适应党和国家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变的要求,致力于法治的恢复与重建。(二)从1992年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适应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要求,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三)从2002年至今,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相互推进,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接着,胡远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七个法律部门进行了解说:(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二)民法商法。(三)行政法。(四)经济法。(五)社会法。(六)刑法。(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最后,胡远宏律师鼓励大学生学法、知法、用法,明确民事主体资格,牢固树立物权意识,不要违约、小心侵权、防止犯罪,学法知法用法,追寻新的境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
三百多大学生被胡远宏律师的精彩演说所吸引,近两个小时的讲座会场没有人讲小话,全场响起十多次热烈的掌声,讲座结束后不少大学生请胡远宏律师签名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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