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萍乡市安源区举办2008年度文化经营业主法律法规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的法律水平和守法经营意识,积极构建平安和谐的文化市场,努力营造健康、有序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2008年10月25日,安源区组织举办了全区文化市场经营业主2008年度法律法规培训班。辖区内所有的网吧、歌舞娱乐、音像制品和印刷行业的200余名经营业主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采取邀请法律专家进行专业授课、经营业主自学等多种形式。
上午,特邀《萍乡广播电视报城市周刊》“远宏说法”栏目撰稿人胡远宏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讲座》。
在讲座中,胡远宏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未成年人的有关权利、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原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家庭保护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基本要求、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全面的阐述。
特别是在社会保护方面,胡远宏强调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隐私权、人身权、智力成果权和荣誉权等合法权益。胡远宏联系实际、以案说法论述了改善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设施、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预防和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确保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禁止使用童工和对未成年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救助和保护生活无着落的未成年人、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和基本要求。
在司法保护方面,胡远宏介绍了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一些特殊规定,如: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讯问或询问未成年人时通知其监护人到场;保护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的名誉;限制媒体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宣传报道等等。此外,国家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羁押和服刑的未成年人有关权益的保护、对未成年人民事权利保护、对撤销不合格的监护人资格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特殊的规定。
培训班要求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要站在对社会负责、对下一代负责、对自己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注重学习方法,确保学习效果,增强责任感,树立合法、文明、安全、规范的经营意识。
通过此次学习,有利于广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守法意识,增强广大经营业主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经营理念,有利于进一步有效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为该区今后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萍乡市安源区文化广播电视局:谭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