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把握证据 依法辩护——律师能为你做什么之四

       律师接受委托之后,一般情况下,可以为委托人提供下列服务:一是解答咨询、出谋划策;二是预测结果、慰藉人心;三是代书代言、把关跑腿;四是把握证据、依法辩护。上三期已经说了解答咨询、出谋划策、预测结果、慰藉人心、代书代言、把关跑腿,今天说说把握证据、依法辩护。

       刑事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诉讼活动中所讲的事实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必须有证据来证明。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担任委托人的辩护人首先必须把握证据。证据从哪里来?一是到案卷里面去寻找,查阅每一页案卷,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一是律师自己去收集,通过调查、走访、做笔录、取物证等方式搜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然后,在法庭上以这些证据阐明法律事实,帮助合议庭查明案件事实。例如,2005年笔者接受委托担任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共同犯罪)案中被告江安华的辩护律师,笔者首先通过仔细查阅案卷,找出江安华买卖炸药的数量比起诉书指控的要少一些及其他对江安华有利的证据。然后通过实地调查、询问知情人搜集证据,证明被告黄乐平卖给江安华的炸药和雷管,江安华全部用于开挖小煤井,社会危害性较小。其中一部分用于江安华与三个股东合伙开挖的小煤井,江安华的供词和向阳煤矿股东郑全龙的证词,证明这个煤矿开采中用了江安华买来的炸药一百箱左右,雷管七千多发。一部分转卖给张世华也是用于开挖小煤井。 江安华的供词和与张世华合伙开挖杨歧前古塘煤矿的股东梁国金的证词证明这个煤矿开采中用掉张世华从江安华手中买来的炸药64,雷管6200发。本案全部卷宗没有任何材料证明江安华买下黄乐平的炸药、雷管用于开挖小煤井之外的事情。然后指出,非法买卖爆炸物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但是当事人买卖的爆炸物完全用于开挖小煤井这样的生产活动,比用于生产活动以外的事情,其社会危害性显然要小得多。   

       依法辩护依的是什么法?一是《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法》第三十一条也做出了类似的规定;一是刑事法律、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所涉嫌的罪名的相关规定。例如在上述案例中,笔者引用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关于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规定阐明江安华买卖炸药的数量比起诉书指控的要少的事实,引用《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第三款及有关司法解释,对被告江安华应负的刑事责任进行阐明。最后强调:综上所述,江安华购买的炸药全部用于开挖小煤井,属初犯,认罪态度好,退赃积极及时,且身患重病,家庭困难负担重,不宜收监羁押,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证明不收监不会产生任何社会危害。因此,本辩护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江安华从宽处理,从轻发落,免除处罚或适用缓刑。这样既惩罚了犯罪,又教育了当事人,同时还给了江安华全家一条生路,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合议庭合议时采纳了笔者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江安华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实质上也是普法的过程,是当事人学习和提高法律意识的过程,优秀的律师,通过自己的服务,会使当事人对国家的法律和执法的状况等有着正确的认识,并能提高当事人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而一些低水平的律师,对当事人灌输所谓“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等错误理论,纵容、唆使当事人向司法人员行贿送礼,误导当事人形成错误的法律意识,最终则有可能贻害无穷。这种差别,不仅显示了一名律师业务水平的高低,也体现了一名律师社会责任感的差异。

       以上有关律师能够做到的工作,其实也就是律师所能够提供的服务。作为当事人,如果能够认识到这些,则不仅可以理解律师的作用和工作,而且也可以理解自己支付的律师费是否值得,同时也可以要求律师提供更为周到和完善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