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胡远宏当选为“萍乡十大法治人物”

      2012年11月30日,接萍乡市“萍乡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胡远宏律师已当选为“萍乡十大法治人物”。

      由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萍乡市司法局、萍乡日报社、萍乡市广电发展中心、萍乡市普法办主办的“萍乡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经过公示投票阶段后,评选委员会综合公示投票阶段获得的网络投票数、报纸(《萍乡日报》)投票数和决选时的评委投票数三个方面的数据,从20位入围候选对象中最终评选出“萍乡十大法治人物”,胡远宏律师光荣当选。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还透露,电视台将对十位当选法治人物进行采访并拍摄电视专题片播放,2012124日(我国新宪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还要举行“萍乡十大法治人物”颁奖文艺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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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十大法治人物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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