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平等主体一视同仁——民法概说

       我国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商法合为一个法律部门。民法商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第二个法律部门,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民法商法方面的法律33部和一大批规范商事活动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鉴于民法、商法内容丰富,我们这里拟对民法、商法分别进行概说。

       本篇先说民法。民法是仅次于宪法的基本大法,更贴近生活,贴近社会实际。我们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与民法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一个人出生后就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存权、被抚育和监护权;到了六周岁,就享有受教育权;成年之后,就享有签订合同的自由;到了法定年龄,享有结婚权、生育权;年老生病时,享有退休权和病退权、医疗保险权;死亡前享有处分自己遗产的权利。

        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实际上都在与民法打交道。每个人衣食住行更离不开民法。买米买菜、买衣买鞋、买房买车,就与出卖方发生买卖关系;请人做衣服,就与加工承揽人发生加工承揽关系;租房,就与出租人发生租赁关系;乘车乘轮船乘飞机,就与承运人发生旅客运输关系等。如江西省萍乡市普通市民老唐,2011年8月30日是他生活中普通的一天,早晨起来老唐去菜市场买了菜,回家吃过早餐骑自行车在上班路上不小心撞伤了一位老太太,因为出门忘了带钱包老唐只得向刚好路过的同事借钱支付老太太的医药费,傍晚家里来了客人,赠一台小型收录机给他即将上大学的儿子,一会儿邻居敲门进来说,“下午收水费的来了,你家人都出去了,我为你代交了水费”, 妻子回家说,“今天买衣服发了小财,营业员多找给我50钱”,晚上一阵大风,把他家阳台上的花盆吹倒,砸碎一楼住户的石棉瓦屋顶和一些家什。实际上,这一天老唐身上发生了一系列法律关系或问题:早晨买菜他与卖菜人之间发生了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关系;上班路上骑自行车不小心撞伤了一位老太太,由此可能产生民事损害赔偿的问题;出门忘了带钱包向熟人借钱支付老太太的医药费,他与熟人之间因借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客人赠一台小型收录机给他即将上大学的儿子,这是一个赠与民事法律行为;邻居代交了水费,这实际上是一个无因管理的问题;营业员多找了钱,这在民法上叫做不当得利:阳台上的花盆坠落砸碎一楼住户的石棉瓦屋顶和一些家什,他将要承担悬置物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这些都是属于民法调整的事情。公民与民法联系紧密。一个人可以一辈子不犯罪,不触及刑律,但他每时每刻都在和民事法律发生关系,不管他是否意识到。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比如夫妻关系双方是平等的,买卖关系双方是平等的,租赁关系双方也是平等的,意思自治,互不隶属,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民法的内容极其广泛而丰富,例如,民事主体制度,主要解决民事主体的民事能力问题;婚姻家庭制度,主要解决结婚、离婚、收养、继承等问题;物权制度,主要解决财产的归属和占有问题;债权制度,主要解决财产流转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问题,其中合同是产生债的最普遍依据;知识产权制度,主要解决智力成果的归属和利用问题,包括著柞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根据权利义务一效的原则,当事人在享有以上权利的同时,也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夫妻关系确立后,就意味着应承担相互扶养义务,对子女应尽抚育和监护的义务;租房应承担交租金等义务;借车应承担保管、合理使用和届时归还的义务;债务人向债权人借钱,应承担按时按数还债的义务。

        我国制定了《民法通则》,对民事商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则作出规定,明确了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陆续制定了合同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债权制度和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物权制度;制定了侵权责任法,完善了侵权责任制度;制定了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法律,建立和完善了婚姻家庭制度;制定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健全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制度。

       我国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颁布实施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以保护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一大批法律法规。1982年制定的商标法是中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并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我国不断健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先后多次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在立法原则、权利内容、保护标准、法律救济手段等方面,更加突出对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法律保护。截至2010年底,中国累计授予各类专利389万多件;有效注册商标达460万多件,其中来自177个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商标有67万多件。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至2010年,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收缴侵权盗版复制品7.07亿件,行政处罚案件93000多起,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250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