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调整商事活动 规范商人行为——商法概说

       2011年4 月,甲公司为黄某等职工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但并未指明受益人。同年8月7日,黄某在回家途中突然遭遇一场车祸当场死亡。由于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同年10月23日,该公司在黄某之妻的委托下,从保险公司代领了5万元的保险赔偿金,这笔赔偿金黄的家人并没有得到,而被该公司私自扣留了。 

       为此,黄的父母、孩子以及妻子等法定继承人要求甲公司给付其帮忙代领的保险赔偿金。但该公司告如他们该保险不属于职工福利,而是公司为了弥补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所以这笔保险赔偿金应归公司。四位法定继承人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公司给付四原告保险赔偿金5万元。单位为职工投保后,谁可以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本案涉及保险法,保险法属于商法的范畴。我国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民法商法合为一个法律部门。民法商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第二个法律部门,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民法商法方面的法律33部和一大批规范商事活动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鉴于民法、商法内容丰富,我们对民法、商法分别概说。

       本篇对商法进行概说。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等内容。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各个方面法律规范的完善,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纠纷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对企业投资者和管理者来说,了解商法知识更是一种必需。如果想投资办企业,您就需要了解可以有哪些可供选择的企业形式,了解怎样去成立一个企业,了解设立企业过程中的责任、风险,了解企业从设立到终止过程中容易发生法律纠纷的事项从而把问题“扼杀在萌芽中”,同时还需要了解作为投资资者会有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不得为哪些行为。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多种,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其中公司是社会经济活动最主要的主体,也是最重要的企业形式。从法律的角度,可以这样来描述什么是公司:公司是一种组织;要成立公司这样的组织,.需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并按照相关程序一步步设,立,最后登记成立;股东向公司投资换得股权,股东凭此可以行使股东权,比如分得利润,管理公司;但是股东向公司投入的财产归公司所有股东不得任意撤回出资,只能依法转让出资,对公司财产的管理需要股东会、董事会来集体决议处理;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与公司法联系密切的有证券法。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证券来筹集资金,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投资股票、债券等来获得经济利益。证券的发行、承销、上市、交易等都必须严格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违法行为是证券法明确禁止的。另一部与公司法密切联系的法律就是企业破产法。一方面,破产法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特殊情况下建立了清偿债权和了结债务的公平程序;另一方面,破产法中的破产和解、破产重整制度也为陷入困境的企业提供了一种自我拯救的途径。因此,不管是企业管理人还是企业的债叔人,都有必要了解企业破产方面的知识。如上述案例所适用的保险法,涉及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方面的知识,也是如今需要普及的。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甲公司返还四原告保险赔偿金5 万元。从我国法律的规定来看,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在单位为职工购买团体保险的情况下,单位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但不能享受保险合同中的利益,职工作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并可据此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对保险金则享有继承权。本案中,黄某在发生意外事故身亡后,四原告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获得保险赔偿金。被告在代四原告代领保险赔偿金后,私自扣留保险赔偿金拒不给付的行为侵害了四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四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应该予以支持。

       我国制定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商事主体制度;制定了证券法、海商法、票据法、保险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商事行为制度,我国的海上贸易、票据、保险、证券等市场经济活动制度逐步建立并迅速发展为推进改革开放,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我国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条件、程序、经营、监督、管理和合法权益的保障等作出规定,确定了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应当尊重中国国家主权的原则,以及中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平等互利、给予优惠、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等原则,为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进行投资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为更好地体现平等互利和遵循国际通行规则,中国多次对这三部法律进行修改完善,充分保障了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开展经贸活动的合法权益。截至2010年底,中国共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10747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078.58亿美元,充分表明中国保护外国投资者的法律制度日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