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我的大学梦

        我是一个生长在农村的孩子。上大学,是我16岁(1970年)读高中一年级时便有的梦想。

        1970年6月,中共中央批转了《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经过三年来的文化大革命,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已经具备了招生条件,计划于本年下半年开始招生。招生办法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和学校复审相结合。这种推荐制度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一次大尝试。那些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年龄在20岁左右,有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贫下中农、解放军战士和青年干部,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一经当地“革命委员会”推荐,政治审查合格后,即可成为“工农兵大学生”。

                             

                                      (胡远宏,1971年)

         根据我的情况,必须高中毕业回乡务农两年、或者当兵两年以上才具有被推荐的资格。 为了这个梦,我在16岁和17岁这两年间放弃了一次当演员、一次就读中师体育专业的机会。(1970年下半年,江西省京剧团;1971年下半年萍乡师范学校体育专业)1972年2月麻山五七中学病中毕业后毅然回到三山大队务农。盼望劳动两年后能被推荐上大学。

         回到农村,我全心全意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专挑重活、累活、脏活干。服从分工,排上搞开山造田,演刁得了,夜间守卡,送公粮,……两年后发现,无论我怎么努力,永远没有可能上大学、参军、入党。后来我才知道,当年我不能上大学、参军和入党的原因是我父亲解放前读高中时在学校集体参加了三青团,然后又集体转入了国民党。我是一个国民党员的儿子,无论你怎么努力,在那个时候是没有机会实现上述愿望的!

       无奈1975年12月让我父亲退病休,由我顶替补员到麻山中学教体育。 1977年我因家庭困难没有报名参加高考。在麻山中学教了两年体育后有了教数学的想法。校长听了我的想法说,你看现在教数学的老师不是文革前的高中毕业的就是萍乡师范数学专业毕业的,还有少数是大学数学专业毕业的,你是1972年我校毕业的,数学基础较差,没法安排你教数学。

       为了实现教数学的愿望,我一边自学数学,一边注意进修数学的机会。1979年2月,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数学学科首届招生,麻山中学有18位教师报考并被录取于该专业学习,其中17位是在任教的高中或者初中的数学教师,只有我一人是高中体育教师。该专业主要使用的是樊映川主编的适用高等工业学校的《高等数学》教材,开设了数学分析、线性代数、复变函数、解析几何、矢量分析与场论、概率统计等课程,全部在中央电视台的电视教学节目里听课,讲课的都是国内数学名师。作业很多,考试也不容易。当时萍乡师范的数学老师汤增光的女儿汤发月、女婿彭其群在麻山中学教数学,且也被录取在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数学学科就读的18位学员之中,汤增光老师特率萍乡师范的刘必栋、昌增高、昌顺生三位数学老师给我们作辅导,汤增光老师对我们说:“该三股角色呢,是我们萍乡市数学届的三面旗帜!”我很幸运,学高等数学时有缘得到了萍乡师范的这些数学名师的指导。  

       2年半后即1981年9月结业时,被录取入学的18位学员中,只有3位坚持到了最后,拿到了数学学科结业证书,我是3位之一,还被评为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的优秀学员。此时,我早已由体育教师变为数学教师,才有了我教过敖桂明、童汝嘉等萍乡师范校友初中数学课程之说。  

       1982年,已经到了全社会都开始讲文凭的时候了!但广播电视大学这张数学学科结业证只能代表在数学单科达到了大专水平,要获得数学大专毕业证书还要求拿到大学英语、大学物理等课程的学分。我是文革时期的高中毕业生,当时规定必须参加职工初中文化补课考试。数学这科我有大专单科结业证可免试,但语文、物理两科还是要考!考前,我一气之下将1972年2月获得的高中毕业证撕得粉碎扔进火炉里烧掉了,狠狠补习了一下语文和物理,才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江西省教育厅发给的编号为821253的江西省职工初中文化补课考试合格证。真窝囊!太憋气!既没有大专文凭,又没有萍乡师范的毕业证,加上1983年1月29日萍乡市教育局发给我的萍教证字05533号工作证上,职务一栏赫然写着:(工人)教师。谋张文凭,成为了我那时的第一要务。

       1983年上半年,我打听到萍乡教育学院将招一个中文教师进修班,带工资脱产进修,2年后成绩合格可拿到大专毕业证书。此时,近而立之年却无法立的我,决定背水一战报考萍乡教育学院中文专业。一放暑假,我就把自己关在一个“黑”房子里自学和复习政治、语文、历史、地理等必考科目,然后参加入学考试。这次约120人参加考试,招生40人,我的总成绩排在第11名。于是,当年9月我入学萍乡教育学院中文教师进修班。

      1985年8月,我从萍乡教育学院中文专业毕业后,组织上把我从麻山中学调到萍乡教育学院工作。当时学院的领导分配我做行政工作,我请求行政、教学“双肩挑”,领导批准了我的请求,最终我又挑战自我,在可供选择任教的课程中毅然选择了政教系的《法学概论》这门课,从那时起他便与法学与律师结下了不解之缘。   

      然而,从中学教师变为大学教师,又从数学或者语文教师变为法学教师,我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我必须加快对法学知识的学习!于是,我一是跟中央讲师团的法学老师学,二是参加全国高校《法学概论》教师培训班学;三是弄来法学名师们的讲课录音听,最后,为了提高法学教学水平,也改善一下在大学工作学历不够的状况,我于1988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脱产读研,攻读民法、经济法硕士研究生。读研期间我得到我国著名法学家武汉大学法学院韩德培教授的悉心指导。我撰写的民法学论文《债发生的根据及加强债的法律调整的现实意义》经韩德培教授审定和推荐,在法学核心期刊《法学评论》1989年第4期上发表。1990年,我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后即开始做兼职律师。

      概括地说,我因历史缘由没能及时接受正常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用10年左右的时间弥补被耽误的青春,读了三所大学(萍乡教育学院、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武汉大学),学了三个专业((汉语言文学、高等数学、法学),拿了三张文凭,造就了文、理、法三通的知识结构,在学业上实现了“还我青春”的大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