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普法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后备军。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普法工作、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

    当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据有关部门调查,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出现新的动向,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呈6种趋势:①犯罪主体趋势于低龄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中,许多在15岁左右,如某县近年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中15岁以下的占60.9%,最小的才13岁。②犯罪客体趋于侵财性。某些未成年人面对灯红酒绿,心理失衡,或玩游戏机、吃夜宵等没有钱,不择手段,非法侵财。③犯罪动机趋于偶发性。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自控能力差,在某种场合,一时性起,或一念之差,出手犯罪。④犯罪形式趋于团伙性。某些未成年人,沆瀣一气,一拍即合,或借势壮胆,乌合成团。⑤犯罪方式趋于成人化。有的周密策划,多次踩点,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伪造现场,实施反侦察。⑥犯罪手段趋于暴力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施暴程度不断加重,而且手段残忍,影响恶劣,有的作案手段之老练凶残,甚至连某些成年犯都自叹不如。二是通过网络联系结成帮派实施犯罪。如某区法院在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曾发现通过互联网集结,有以抢劫为主的“野人帮”,以强迫妇女卖淫为主的“败家子帮”,以打架斗殴为主的“洪安帮”,这些团伙成员以“野人”“败家子”为荣。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和新动向与目前还有不少地方青少年普法流于形式有关。

    针对当前青少年普法的状况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出现的新动向,笔直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普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一、要重视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制教育,筑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未成年人在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过程中,无不潜移默化地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一言一行的影响。未成年人的是非标准、荣辱观念、行为习惯等的形成,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有直接责任、主要责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家庭教育中某些偏颇的影响是首要原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大多来自四种类型的家庭:一是残缺型家庭。父母一亡、双亡或离异,家庭悲剧使孩子过早地蒙受创伤,久而久之产生畸形变态心理。二是留守型家庭。父母一方或双方长期外出打工,隔代托养,往往满足于物质上的需求,缺乏思想品质上的深度教育。三是教育不当型家庭。家长中,有的简单粗暴,有的过于溺爱,有的忙于致富挣钱而疏于管教。四是家长行为不当型家庭。有的家长文化素质不高,脾气暴躁,出言不逊。有的自身行为不检点,或赌博,或酗酒,或惹是生非,在潜移默化中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

    为了更好地履行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的直接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首先应当在思想上对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提高认识,真正清醒地认识到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事关全国、全社会的大局,而且也事关其未成年人子女的前途和切身利益,事关其家族的荣誉。其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带头学法、守法,从而对未成年人起到表率作用,并对其未成年人子女更好地发挥其帮助、辅导作用。同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严格要求,从小事做事,从不良习惯或不良行为抓起,使未成年人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行为习惯。从而筑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对青少年普法要从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普法做起。如果这个环节没有处理好,其他方面做得再好,也可能毁于一旦。当然,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普法与全民普法密切相关。但针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普法教育笔者建议尝试如下措施:1.创办家长学校或者网上家长学校,把家长和未成年人日常必须掌握的法律知识列为家长学校学员的必修课;2.学校通过学生要求学生家长先行学习一些日常必须掌握的法律知识再传授给子女;3.对方法简单粗暴、自身行为不检点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通过居委会、村委会、社区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教育帮助,使他们具备基本的法律素质。

    二、要改进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切实解决法律知识进课堂的问题。

    学校教育中某些误区的影响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据了解现在的中小学校没有切实解决法律进课堂的问题。当今社会人才竞争激烈,就业差异过大,对孩子成长过早地产生压力,高考指挥棒仍在挥舞,有的学校单纯以学生学业成绩排名次,社会舆论也以中考、高考录取名额排校次,在这种情况下,基础教育的压力很大,致使有的教师对成绩较差的学生产生冷漠甚至歧视,这样的孩子学业上不去,学习无兴趣,厌学逃学,一旦结交坏朋友,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的学校管理不严,学风较差,对某些学生行为失范矫正不力,加之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闯入校内寻衅滋事,引发学生产生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

    笔者建议学校在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方面尝试如下措施:1.修订中小学教学大纲,中小学每周不少于1节法律常识课,同时应该配备法律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教师任教,通过灌输式教育打好中小学学生法律意识的基础;2.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首先要解决好中小学把这项工作视为上级有关部门搞的形式,不积极配合法制副校长履行职责的问题。法制副校长名为副校长,但是法制副校长都是兼职的,没有其他专职副校长那样的行政指挥权,如果学校的主要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不配合,要开展或推动一项学校普法工作多有为难之处。3.引导学生阅读一套质量较高且通俗易懂的普法丛书、浏览一个质量较高且通俗易懂普法网站、每月写一篇结合自己生活和思想实际的学法用法文章。4.积极开展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5.组织学生参加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旁听。

    三、要优化社会环境,为提高青少年普法教育水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社会环境方面某些消极因素的影响,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可忽视的原因。一是不良文化的影响,一些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凶杀、暴力、色情网页,极度刺激的网络游戏等,对涉世不深、鉴别能力不强的未成年人极具诱惑力。二是不正之风的影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社会分配不公、贫富悬殊过大等,导致某些未成年人心理不平衡,甚至产生仇视社会、报复社会的心理。三是缺乏必要的健康娱乐活动场所,未成年人中有的浪迹街头,猎奇好胜,害。

    笔者建议在优化社会环境,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尝试如下措施:1.清除不健康的书、报、刊,多出版一些适合青少年阅读的普法读本。2.清除不健康的网站、网页,多建立一些适合青少年浏览的互联网网站。3.加强对离开校园走向社会的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监护和管理,不留放任自流的死角。

     四、要提高未成年人自身素质、注重其心理生理特征

    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和心理生理特征的影响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之一。一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往往自身文化素质不高,涉案人员中大多数属于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水平。二是缺乏正确的理想信念,追求眼前利益,迷恋金钱色情,寻求感官刺激。三是情感反常,是非善恶不分,荣辱美丑颠倒,一旦失衡,不能自拔。

    笔直建议在提高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增强其法律意识方面尝试如下措施:1.采取切实措施,消除存在未完整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未成年人的情形。2.加强对问题少年的帮教。3.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使未成年人在适合其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中提高综合素质。

    笔者近十年来在青少年法律保护在写、讲、做三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所谓写,是指在《萍乡广播电视报·城市周刊》“远宏说法”栏目发表有关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文章近百篇,其内容包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对未成年人的民事保护的宣传、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的宣传等。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保障,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核心,以《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及《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为内容,以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为有益补充的基本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笔者准备在《萍乡广播电视报·城市周刊》“远宏说法”栏目已发表的近百篇有关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普法文章的基础上,继续撰文数十篇,编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3卷,定名为《法佑少年》。《法佑少年》的宗旨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并力争将其打造成为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方面的通俗小百科全书。

    所谓讲,是指进学校、幼儿园及乡村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笔者曾赴中国教育学会附属萍乡市大唐幼儿园、萍乡实验学校、萍乡高等专科学校、上栗县金山镇、萍乡中学等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所谓做,是指以多重身份做有益于青少年成长的工作。一是以律师身份为少年犯辩护。二是以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会员、“江西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的身份参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理论研究。三是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履行职责。四是以民间热心普法者的身份支持帮助萍乡市青少年学法用法栏目的创办。

     目前,笔者已建立的青少年普法教育辅助阵地有:一个栏目——《萍乡广播电视报·城市周刊》“远宏说法”栏目,该栏目已办七年多,发普法文章350余篇,其中有关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便有近百篇。一套丛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远宏说法”系列丛书,该丛书已出版2卷,第1卷《百姓与法》(2011年出版,马承祖厅长作序)、第2卷《有法有天》(2013年出版,张苏军副部长作序),第3卷《法佑少年》该书将保持“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1卷《百姓与法》和第2卷《有法有天》的体例,拟阐述130个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问题。全书初步设想分为家庭保护篇、学校保护篇、社会保护篇、司法保护篇、综合篇五个部分,拟于2015年出版。一个 “远宏说法”网站:www.huyuanhong.com,该网站设立了“未成年人保护”版块,现已上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普法文章近百篇,该网站其他版块同样适合青少年浏览。

    笔者设想,如果某一个学校,某一个县、市,甚至某一个省在青少年中倡导开展读一个普法栏目、看一套普法丛书、浏览一个普法网站,再辅以听法治讲座、写学法用法文章、参加法律知识竞赛,观摩司法实践,并形成一种制度、一种风气,持之以恒,也许可以收到实实在在的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