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胡远宏:义务普法贴心人
萍乡市司法局 钟伟金
萍乡日报记者 许 松
胡远宏是江西天艺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他在《城市周刊》上刊登说法专栏《远宏说法》,以真实案例为由头,以分析案例为切入点,以归纳方式指出问题的所在,以适用法律释疑解惑,把老百姓最关注、最贴近生活的身边事、生活小事融入“说法”之中,让市民在阅读中提高法律素质。《远宏说法》自2007年开办以来,至今年5月已达百期,是《城市周刊》最吸引读者的栏目之一。
胡远宏于1985年担任萍乡教育学院法学教员,1990年参加全国统考取得律师资格。24年来,他经办了许多案件,担任过多个单位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他不仅在多所高校担任法律教授,而且曾赴武汉大学法学院,在民法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班学习,其论文《债发生的根据及加强债的法律调整的现实意义》经我国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推荐,在法学核心刊物《法学评论》上发表,当时在国内产生了较大影响。此外,他还在国家以及省级报刊、出版社发表论文著作50余万字。
胡远宏在经办一些案例中,发现许多当事人都是由于不懂法才身陷囹圄、追悔莫及,于是便思考如何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2007年,《城市周刊》与胡远宏接洽,希望他写点宣传法治的文章,胡远宏满口答应,《远宏说法》就此诞生。胡远宏平时工作忙,所有的稿件都是利用夜晚时间所写,从第一期的《从民法说起》,每期题目各不相同,内容遍及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劳动法、物权法,都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启发群众碰到问题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并在专栏下刊登自己的电话号码,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胡远宏写的文章通俗易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艳萍曾在全市律师培训会上对他业余宣传法律、开辟说法栏目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几年里,胡远宏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竭尽所能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哈尔滨青年李某于2008年9月至1l月在我市某歌厅打工,老板见他是外乡人,便未与他签劳动合同,同时以种种理由拖欠工资。李某白干了3个月没拿到一分钱工资,于是找老板理论,不想老扳不仅分文未给,还把他赶走。今年年初,举自无亲的李某打电话向胡远宏求助。胡远宏了解情况后, 随即找到歌厅老板据理力争。刚开始时歌厅老板不把胡远宏放在眼里,拒不支付工资,经过一阵交涉,那老板不得不同意全额支付工资。当李某从老板手中拿到5000多元工资.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地说:“谢谢胡律师,我一个外乡人举目无亲,要不是你出手援助,帮我讨回工资,我可能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
《远宏说法》和读者见面已经整整两年了。两年来,《远宏说法》不仅已成为《城市周刊》深受读者喜爱的精品栏目,而且也成为了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新亮点。胡远宏打算在《远宏说法》栏目继续耕耘,让更多的读者学法辩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 (原载《萍乡日报》2009年5月22日第2版综合新闻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