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远宏说法”:我的良师益友

                                                                                   段华 胜

        我是世居八一街藕塘边社区的一个退休工人,也是萍乡广播电视报的一名忠实读者。有幸与“远宏说法”结缘,首先要感谢市司法局干部钟伟金同志,是他给我推荐了这样一个很值得一看的好刊物、好栏目。

       2008年元月,从首次阅读“远宏说法”第38期始,自那以后我对“城市周刊”就“每期必看、宏法必读”,习以为常。并将“说法”当课本,以“远宏”为老师,开始了晚年自学法律的新尝试,至今已两年有余,从未间断。

      我从“远宏说法”栏目学法,看似是棉花地里拾绿豆,但从单项法律角度来说,自认水平大有长进,觉悟大有提高,确实受益匪浅。有道是“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此话果真不假。

     在我所从事的社会义务帮教工作和其他爱心活动中,凡是有涉及法律问题的内容,我就喜欢在游泳中学游泳,借“远宏说法”的精神内涵,学以致用,边学边讲,活学活用,帮助、教育他人,以求达到共同提高的效果。如在监狱里向服刑人员讲法,在街道、社区向刑释解教人员说法,在学校向未成年人讲解道德、法规等场合都能派上用场。“远宏说法”说得上是为我丰富了帮教内涵,增添了宣教色彩。

     一些邻里、同事和亲友们,有时遇到某些牵涉到与法律有关的问题时,也大都会主动来找我这个爱管闲事的白发老头指点迷津,往往是先来我这里“咨询探讨”一番后,他们才会作出下一步的打算或决定,是上访告状还是就地解决,是继续打官司还是撤诉。

      通过交谈说法,做思想工作,近些年来,我制止了多起打架斗殴事件和群体、个人的上访告状事件,以上矛盾都在萌芽状态中得到化解。“远宏说法”对化解矛盾,调解纠纷、融化怨恨、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等诸多方面都起了一定的辅导作用。

      通过对“远宏说法”的阅读学习和实践运用,让我深深体会到这一栏目有以下几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1、针对人群多:男女老少,不分性别,都可当作普法短文阅看。

      2、适用范围广:各个行业、各个阶层的人,在法制社会,无处不需法。

      3、通俗易懂:不空谈高论,而是有实例、有哲理、有法律条款的依据。

      4、视角新、立意新:有案例、有见解、有点评、有警示,既有警世名言,又有醒世恒言,更有处世良言。

      5、篇幅不长,恰到好处:从开卷到看完,时间仅几分钟,读者无厌倦感。

      我爱看“城市周刊”,尤喜“远宏说法”。值此“远宏说法”栏目开办三周年之际,作为读者,此时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远宏说法”是我的良师益友,也是“城市周刊”花丛中一支绚丽的奇葩,衷心祝愿它永远盛开不败! 


 
( 作者简介: 段华胜,,194112月出生,安源区八一街藕塘边社区居民。自1981年开始,他怀着帮扶、挽救失足人员的一颗善心,义务帮教240多名失足人员。多年来,他通过书信、上门上户与帮教对象交谈、沟通,从思想上、行动上感化他们,还多次到赣滨监狱、赣西监狱、洪都监狱等地作帮教演讲,让帮教对象懂得做人的道理,并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关爱。如今,在他的帮助下,这些帮教对象出狱后都获得了“新生”。他本人,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多次荣获“优秀党员” 、“党员义务帮教之家”称号,并被评为2008年萍乡司法行政最有影响的十大人物之一。2009年上半年,在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主办的2008年度全市“十佳新人新事”评选活动中,以“28年义务帮教失足人员的段华胜”为事迹简介标题被评选为全市“十佳新人新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