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只要证据齐全有力 不打官司照样获赔——医患纠纷中患者证据的留存

       住在邻省某市的表哥知道我懂法律,200711月中旬特意到我家,称某市医院将他的右眼视网膜脱离误诊为多发性脑梗塞,造成其右眼从0.3下降到什么也看不见了,且外出花去医疗费一万多元。要我为他提供法律帮助。我问表哥有什么证据吗?表哥取出一叠资料,我看完后高兴地告诉他,证据很齐,若打官司胜诉的把握较大。不过打官司时间较长,最好能与医院调解结案。我问表哥希望达到一个怎样的结果,表哥说他的要求不高,只要医院赔偿他在某市医院治疗自费部分和去上级医院治疗的费用约一万八千余元就行了。于是,我替表哥整理了一份证据目录,建议表哥拿我替他整理的证据目录自己先去与医院交涉。若医院的答复能使表哥基本满意,则不要起诉;若医院拒绝赔偿再走诉讼程序。表哥接受了我的建议。

       我替表哥准备的证据目录是:

       1810日挂号单。证明表哥当日到某市医院就医且视力为右眼0.3、左眼1.0

       2810日某市医院收费单据3张。证明治疗费、眼科检查费、核磁费已收。

       3810日眼科视野检查单。证明接诊医生为某市医院裘某某。

       4813日某市医院MRI检查报告单。证明当日做了颅脑检查。

       5813日挂号单及0099号主治医生开具的西药、中药费用单。证明某市医院某医生给表哥开了一星期的药。

       6821日某市医院何医生书写的住院病历。证明某市医院以“脑梗塞”的初步诊断收患者住院。

       7915日和18日会诊记录。证明某市医院会诊仍然认为右眼视路病变与脑梗塞有关。

       8109日某市医院MRI检查报告单。证明表哥在该医院住院期间又做了一次MRI检查。

       91024日某市医院出院证明书。证明该市医院以多发性脑梗塞的诊断医治无效,建议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

      101024日某市医院住院收费单。证明住院期间合计收费9989.20元统筹支付6022.48元。

      111024日某市医院出院记录。证明该医院对表哥的出院诊断仍然是多发性脑梗塞。

      121024日下午某市中医院门诊医生彭某某诊断结果。证明诊断结果为视网膜脱离(右)。

      131027日湖南博雅眼科医院院长、眼底病专家、博士生导师、湖南眼科学会主任委员、原湘雅二医院眼科主任姜德咏教授的诊断。证明病因为:右眼网膜全脱,呈漏斗状。

      141113日湖南博雅眼科医院签发的住院病人疾病诊断书及住院发票和每日医药费对账单、出院记录共8页。证明1027日入院、113 日出院,共用医药费14235.55

       几天后,表哥告诉我,他拿着这份证据目录与某市医院很快达成了赔偿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表哥18689元,并承诺免费为表哥取出右眼内硅油。

       此医患纠纷能圆满地解决,主要得益于表哥的证据保存齐全并且有力。所谓齐全就是说,从第一次到某市医院门诊,到最后在上级医院治疗的住院病人疾病诊断书及住院发票和每日医药费对账单、出院记录,样样不少,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所谓有力是指,上级医院权威专家的病因诊断与某市医院的误诊记录形成鲜明的对比,可有力地证明某市医院在治疗过程中的过失。

       有道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某市医院负责处理医患纠纷的工作人员一看这些证据,便可知道如果不调解解决,将对医院很不利,不仅要赔,而且可能还要赔得更多。作为患者来说,证据齐全有力也许打官司可以多获得一些赔偿,但打官司程序多、时间长、耗费的精力大,与其多得,不如现得,过得去就行了。所以,医患纠纷若能调解解决,对双方都是有一定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