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普法弘天下

                       

 

                          执鞭承世业,

                        文广政闻声,

                        普法弘天下,

                        三山自可名。

 

                            胡远宏先生雅鉴

            

                               辛卯秋

                                    周友田  题

 

 《普法弘天下》题者释义:

   “执鞭承世业”中的“鞭”指的是教鞭、“业”指的是教育事业。此句的主要意思是胡远宏先生继承了父母终身从事的教育事业。胡远宏先生的父母均为优秀小学教师,他们曾培养出不少大学教授、县、地级以上干部及其各行各业的骨干。胡远宏先生早在1972年就做过小学代课老师教算术,从1975年开始到中学教书10年,教过初中的数学、高中的体育,担任过完全中学的团委书记、副教导主任。上个世纪7080年代,胡远宏先生一家两代人曾出现9个人同时教书的局面,其中有教小学的、教中学的,也有教大学的,有教语文的、教数学的、也有教英语的。若是当年允许民间办学,胡远宏先生一家定能办出一所质量很高的民办学校。1985年下半年,胡远宏先生开始了大学教员生涯,主要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培养了大批法学人才。

   “文广政闻声”中的“文”泛指知识,“广”指知识面广阔、渊博。此句的主要意思是胡远宏先生知识广阔、渊博,从政为官时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干得有声有色,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影响。胡远宏先生19819月修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首届数学专业所开的高等数学全部课程;19857月毕业于萍乡教育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1989年修完武汉大学法学院民法、经济法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政”指从政为官,胡远宏先生历任中共萍乡教育学院委员会宣传部部长、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中共莲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萍乡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调研员。担任萍乡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期间,其分管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在“十五”时期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使萍乡市广播电视局当年被评为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先进单位,其分管的单位萍乡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曾被评为全国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先进单位。胡远宏先生个人曾被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县级领导干部。

   “普法弘天下”中的“天下”指全国。此句的主要意思是胡远宏先生的普法工作达到了全国先进水平。胡远宏先生从1985年起,先后在萍乡教育学院、萍乡广播电视大学、萍乡高等专科学校、萍乡学院等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学,1990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取得律师资格经考核合格后执业。胡远宏先生在长期律师执业中所经办一些案例中,发现许多当事人都是由于不懂法才身陷囹圄、追悔莫及,于是便思考如何让百姓多懂得些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几十年来,他以法制讲座、法律咨询、设立普法网站、设立法律本科录取暨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奖、设立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坚持不懈地从事普法工作。每当新的法律颁布后在尚未施行前,他就开始了对新法律的普及和宣传工作。2007430日以来,胡远宏先生在《城市周刊》上以“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为宗旨, 义务主笔创办了《远宏说法》普法专栏,深受百姓的欢迎和好评,发稿近500篇。后编为“远宏说法”系列丛书,已有3卷(《百姓与法》《有法有天》《法佑少年》)在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由新华书店发行。20115月胡远宏先生以执业律师的身份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山自可名”中的“三山”,本为胡远宏先生的故乡,又可意引为三座仙山。山不在高,有仙则灵。一位从三山走出来的山人,历尽千辛万苦,谋生存,谋发展,曾当过生产队社员、人民公社社办企业工人、中学教师、大学教员、新闻记者、机关干部和执业律师,宁静致远,坚忍达宏,努力为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也不枉到世上走一遭。

   (周友田,1964年生,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江西省书协评审委员会委员,萍乡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作品入展全国第四、五届书法鎸刻展览,获江西省六届书展一等奖,作品应邀赴香港、澳门、台湾、日本、新加坡等地展出。有《文廷式书法艺术初探》等论文发表,著有《文廷式诗选注》、《文廷式词印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