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感恩母校 感恩时代 ——在萍乡市麻山中学1971届校友代表 访问母校座谈会上的发言提纲(2024年5月7日)

                                                                                 

尊敬的张洪洋书记、罗建芳校长:

       首先,我谨代表今天回母校访问的1971届校友,对母校给予我们的高规格的接待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要说的主要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感谢母校曾经给予我的恩赐,二是向母校汇报1971年冬天高中毕业以后的成长历程。

       对我来说,母校给予我的恩赐包括两个时段:

        一是学生时代,即1966年9月至1972年2月母校给予我的恩赐: 1.母校培养了我的文艺表演能力,让我16岁(1970年)时便具备了当专业演员的条件和技能。当年江西省京剧团招收演员的同志悄悄观看了我在舞台上的表演,即决定招收我去剧团工作,让母校领导通知我去剧团报到上班,但被我放弃。 2.母校培养了我的体育技能,让我17岁(1971年)时便具备了中师体育专业招生的录取条件,当年萍乡师范只要我填个志愿,便可去读体育专业,又被我放弃。3.当年在母校走过的五年半“五七道路”,锻炼了我的体能,磨炼了我的意志,让我学会了坚忍。 4.走过的五年半“五七道路”,还是或多或少学了一些科学文化知识.

         二是教员时代,即1975年12月至1985年8月母校给予我的恩赐: 1977年恢复高考,我因为家庭困难同时也没有意识到后来学历和文凭的重要性,没有报名参加高考。然而: 1.1978年至1981年,母校托举我上广播电视大学学高等数学,非脱产两年半,拿工资。2.1983年至1985年,母校托举我上萍乡教育学院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全脱产2年,带工资。3.1979年10月,麻山中学党支部吸收我加入中国共产党 。4.将我顶替补员的工人编转为教师编。 5.接收我结发妻刘玉兰、我弟弟胡远雄在母校教书,让我家三代人均在麻山中学安家落户。

        1972年2月高中毕业后,我都去了哪些地方,做了些什么事呢?

        1.麻山公社三山大队第四生产队务农(1972年2月至1975年12月),干的都是最重、最苦、最脏、最累的农活。如:托着粪车从三山到萍乡城(约25里)去淘粪,淘满一车运回生产队;担土方修水库;在烈日晒、蚊子咬的条件下去山上割冬茅、造绿肥,等等。

         2.麻山中学教书(1975年12月至1985年7月):教体育,8个高中班的体育课;教数学,两届初三毕业班,一个初一;教工团总支书记;团委书记、副教导主任,最后2年脱产带工资萍乡教育学院中文专业进修。

        3.萍乡教育学院教书(1985年9月至1990年9月)法学教员,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期间1988年至1989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民法、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

        4.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1990年10月至1994年3月)宣传科长、办公室主任。

        5.中共莲花县委(1994年3月至1997年10月)常委、宣传部长。

        6.萍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1997年10月至2013年5月)副局长、党组成员、调研员。

        7.2013年5月至今,在萍乡、上海、杭州、九江等地任专职律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在我自己看来,高中毕业后的52年来,我做的事业的只有两项,其他都是工作或是谋生手段。

        第一项事业是当教师教书。所教学过的学校层次上包括小学(数学代课)、中学(体育、数学、语文)、大学(法学、形势与政策);所教过的学生包括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市委党校县级干部培训班学员、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新入职公务员(含法官、检察官)培训班学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大中小型企业CEO 。

        第二项事业是做律师(法律工作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1985年开始从事高校法学教学;199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1年7月通过考核取得律师资格,同年12月27日首次执业。从 1985年至现在,39年来无论在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但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基本上没有中断过,只不过有的时候是以兼职或业余的方式进行。法学教学方面,目前仍然为萍乡学院法学客座教授;法学研究和法治宣传方面,有一套丛书、一个网站、一个微信公众号。 曾被戴4顶大帽子:全国先进(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中宣部、司法部颁奖)、中国专家(《中国专家大辞典》,中国人事出版社)、世界名人(《世界名人录、中国卷》,世界人物出版社和中国国际交流出版社联合出版)、领军人物(《新时代风采——新时代行业领军人物访谈录》,华夏出版社);还有一顶“萍乡十大法治人物”(2012年12月,律师身份)的帽子。

        社会兼职有:江西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理论研究会副会长;萍乡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萍乡市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首席法学专家;萍乡市案件评查专家组成员,萍乡市法律援助专家团成员……

       在我人生已走过的70年历程中,母校给了我很多的恩赐,为我后来的成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没有母校,就没有我的今天。我回母校感恩、汇报,看到美丽的校园,坚强的领导班子,蓬勃向上的师生风貌,感到由衷的高兴。祝愿母校的明天更加美好。若到2030年母校70周年校庆之际我还健在,真想再回母校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