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承担责任方式 可以合并适用——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欧某的丈夫张某帮谢某挑了一担红薯回家。欧某知道这事后,怀疑丈夫与谢某有不正当关系,多次在不同的场合辱骂谢某是“狐狸精”。2010年元月,谢某长年在广东打工的丈夫回家后,听到别人议论此事,就与谢某吵架,质问妻子与张某有无不正当关系, 面对丈夫狐疑的目光,谢某感到非常难受。元月19日晚,谢某与丈夫到欧某家论理。双方从言语不和发展为大吵大骂,最后动手打架。201042,谢某向县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欧某的行为构成侵害自己名誉权,由欧某在本村范围内澄清事实,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支付精神抚慰金、误工费、车费等。庭审中被告欧某答应赔偿一定的损失,但是坚决拒绝赔礼道歉。请问侵权人在赔偿损失后还需要赔礼道歉吗?

        本案涉及到侵权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所谓侵权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是指侵权人承担侵权行为后果的方式。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停止侵害。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仍在继续的,受害人可依法请求法院责令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方式。

         ()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使他人无法行使或者不能正常行使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排除妨碍权益实施的障碍。

         ()消除危险。消除危险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造成威胁的,他人有权要求行为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这种威胁。

         ()返还财产。返还财产责任因行为人无权占有他人财产而产生。没有法律或者合同根据占有他人财产,就构成无权占有,侵害了他人财产权益,行为人应当返还该财产。

         ()恢复原状。是指法院判令行为人通过修理等手段使受到损坏的财产恢复到损坏前状况的一种责任方式。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行为人向受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其损失的责任方式,其是最基本的责任方式,也是运用最为广泛的责任方式。

        ()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指行为人通过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向受害人进行道歉,以取得谅解的一种责任方式。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侵害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情形。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的请求,责令行为人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消除对受害人名誉的不利影响以使其名誉得到恢复的一种责任方式。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根据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侵权责任方式。在有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时候可以适用赔偿损失的责任方式,以填补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或安抚受害人的心灵。如果加害人的行为侵害公民或法人的人格权,给受害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赔礼道歉。一般而言,这种方式适用于侵害公民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方面的人格权及法人名誉、名称权的侵权行为。因此,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方式并非只有赔偿损失,在一定条件下,侵权人在赔偿损失后仍应赔礼道歉。本案中,基于欧某的行为方式和给谢某造成的损害,法院判决欧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赔礼道歉是符合《侵权责任法》规定的。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各有特点,在救济受害人的总体目标下,需要采用什么方式,就采用什么方式,可以单独采用一种方式,也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具体适用侵权责任方式应当掌握的原则是,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有救济损害的需要,如果一种方式不足以救济受害人,就应该同时适用其他方式。据此,《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