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机关事业同样适用——《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仍有部分领导同志和职工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企业内部的事情,似乎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无关。因此,我们有必要说说《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性组织,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用人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7个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民   办科技馆等。这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大家习以为常,不必多说。

       以上用人单位之外的,这里我们多说几句。《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这里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国家军事机关等,其录用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条员,适用公务员法,不适用本法。但国家机关招用工勤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要依照本法执行。

      以事业单位为例,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分为编制内人员和编制外人员,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与其工作单位建立的关系视为人事关系,适用人事方面的法规和政策; 编制外的人员与其工作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事业单位编制外的工作人员无法与单位签订合法劳动合同,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大家知道,自20世纪90年代初起,中国广播电视业蓬勃兴起。1992,央视频道3,节目播出量几十个小时,当时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央视确定的编制为2098个。1998,央视频道增加到8个,节目播出量扩增至100多个小时,编制调整为2503个。2004,央视频道扩充到15,每天节目播出量飙升到几百小时。工作量剧增,有需求就有市场。一时间央视成为人才高地的磁场,各地影视、电视新闻从业人员汇聚央视。因为人员编制一直处于原地踏步的状态,央视出现了一支庞大的临时工队伍,其中不乏知名播音员、主持人以及知名记者、资深编辑。他们常自嘲为“文化打工者”。由于无法与事业体制的央视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这些临时人员的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处于真空状态。最令那些临时人员感到困惑和尴尬的,还是身份问题,即劳动关系问题。为了解决“文化打工者”的困境,央视通过编外人员公司化管理改革,来确立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现实社会中,不仅央视存在这样的现象,很多高校、 科研单位、新闻出版单位等都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   

     《劳动合同法》把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建立的关系纳入其调整范围内,使事业单位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有法可依,对于保护事业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鉴于事业单位的复杂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对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适用本法,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录用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不适用本法。一种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适用本法。还有一种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依照本法执行;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也是一种劳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要按照本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情况比校复杂,社会团体主要有: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文学艺术联合会、足球协会等文化艺术体育团体;法学会、医学会等学术研究团体;各种行业协会等社会经济团体。这些社会团体虽然公务员法没有明确规定参照管理,但实践中除工勤人员外,其工作人员有的是比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也有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因此,如果社会团体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就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