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民事诉讼业务的基本特点

        民事诉讼业务虽然是最为常见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业务,但无论是实体法方面、程序方面还是实际操作方法等方面一旦出现问题都可能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产生消极影响。为减少工作失误、防范执业风险,也为了保证民事诉讼业务的法律服务质量,必须在具体的工作中掌握一定的原则和理念。民事诉讼业务由于涉及多方诉讼参与人,并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规定、在一定时限内完成诉讼过程。因此,民事诉讼业务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一)工作的时效性 时效性是许多民事法律关系中都要强调的,在民事诉讼中更是如此。在民事诉讼中有很多诉讼行为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例如答辩的期限、举证期限、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等时效性的规定。如果不了解这些规定,就有可能给相关诉讼带来不可挽回的不利影响。

      (二)关系的复杂性 在民事诉讼中,由于诉讼的参与人较多,主要有己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对方代理人、审判人员等,因此非常需要强调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诉讼过程中待人接物的能力。既要体现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水准,也要妥善处理与各方诉讼参与人及审判人员之间的关系,体现出应有的礼仪。

     (三)过程的风险性 从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收案开始,其执业风险其实就已经开始。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无论是关键证据的丢失、诉讼方向误判,还是超过规定时限,都有可能造成当事人的败诉并同时构成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执业过错。虽然这些过错未必会影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从业资格,但却会给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职业生涯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四)技能的实践性 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民事诉讼业务技能是一门实践性的技能。它并不是简单地通过阅读就能完全掌握的,许多技能必须通过积极参与实践才能真正领会并成为自己最基本的工作习惯,进而举一反三,不断提高。

      (五)结果不确定性。 与非诉讼业务不同,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民事诉讼业务中的结果并非自己可以控制,而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判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而某些法律规定的不完备以及法律关系的复杂性,都会放大这种不确定性。这一方面要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不应对委托事务打包票,另一方面则要熟悉法院的思维模式,通过高超的理论水平、熟练的工作技能取得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