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禁止家庭暴力 保护儿童人权——对家庭暴力说不

      小鲁被他爸爸赶出了家门。原来前些天小鲁的期中考试成绩不理想,爸爸看到小鲁的成绩单,语文62、数学61、英语59,不禁大怒,望子成龙的爸爸重重地给了小鲁一巴掌,脸都被打肿了,跑进房间哭起来,爸爸不准他吃饭,还叫他滚。邻居见到这种情况,便劝住小鲁然后心平气和地对小鲁的爸爸说他的这种做法不对。小鲁的爸爸虽然认识到自己教育孩子的方式不当,但是他不知道,家庭暴力有没有程度要求,是不是只要一打骂孩子就构成家庭暴力?

        通常认为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武力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经常性地对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伤害的不法行为即构成家庭暴力。虽然偶尔打骂,但造成后果严重的,同样构成家庭暴力,像电视剧《不和陌生人说话)中男主人不许他妻子和异性交往,而且经常虐待他妻子就构成家庭暴力。另外如果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构成了犯罪,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俗话说“打是亲、骂是爱”。天下的父母或多或少都有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心态。  现在对子女教育的投资已经日益成为各个家庭最为重要支出之一。但是家长的心之急切往往会适得其反,许多家长还故守着“棍棒底下出孝子、棍棒底下出成绩”的训诫,孩子表现一不如意便又打又骂,甚至上升到家庭暴力与犯罪的程度。这种方式极易引发子女的逆反心理,从而促使发生子女离家出走的家庭悲剧。

       小鲁爸爸为了孩子的前途着想而打骂孩子,虽然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其方式是不当的。至于他的行为是否构成家庭暴力,那得看其以后教育儿子的方式了。现在仍属偶发性地打骂儿子,还不符合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但如果仍不改变这种打骂的教育方式,最终可能触犯刑法而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未成年子女若遭受家庭暴力应怎样求助呢?

       美国有位九岁的少年,因经常受到酗酒父亲的皮带抽打,称遭到家庭暴力伤害,上告到人权法庭,要求有关机构制止此类行为。结果该少年大获全胜,而且导致美国紧急制定了一项法案,规定父母用棍棒、皮带打孩子为犯法。至于父母用手轻打孩子的掌心是否违法,还要交讨论后再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人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对未成人实施家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由于受中国传统教育体制的深刻影响,历史上中国的孩子较西方的孩子而言,其人权观念极为淡薄,对家庭暴力几乎不会想到诉诸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也与中国传统道德的深远传播密切相关,“子告父”被视之为大不孝。即使在当今中国,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对家庭暴力诉诸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也实在太少,对未成人的保护多是由于有关机关的主动介入予以解决的,而非通过受害儿童的自诉案件。

       现在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请求劝阻;也可向父母所在的单位请求救助;更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而言,法律的制裁才能对施暴者产生一定的警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