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有法制不等于有法治 要法治先要完备法制——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和联系

       2014年11月,某市开展评选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活动,承办评选工作具体事务的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向某广告公司订做十条红色授带,供12月4日在颁奖晚会仪式上给“十大法治人物”佩戴。12月2日颁奖晚会彩排时,某广告公司送来做好的十条授带,市司法局工作人员打开包装一看,授带上印的字是“某市十大法制人物”, 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对某广告公司的人说,“你们印错了,我们评的是法治人物,不是法制人物。”某广告公司的人说:“法制和法治不是一样的吗,以前我们承做的许多普法宣传牌匾都是写的法制呀。”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说:“不一样,请你们立即重做,将‘制’字改为‘治’字。”某广告公司的人说:“好,我们马上按你们的要求重做。”
       法制和法治有什么不一样呢?
      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3.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公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而宪法和法律应高于公权力。早在美国建国初期,潘恩就指出,在法治国家里,法律是国王,而非国王是法律。
      4.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法治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权力与权利的冲突。这里的权力指的是公权,权利指的是私权。法治的精髓就在于限制权力、保护权利。对于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于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由此可见,法治重在治权、重在治官。
      二者的联系在于:
      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前,我国从上至下都将普法称之为法制宣传教育。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既包括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宣传,也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序列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更加突出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更加突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还有部分干部和群众对法治的概念还有些模糊不清,虽然“法治”二字已经写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将“法治”写成“法制”时有出现。这有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中克服这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