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覆盖全国的公益法律服务

           自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远宏说法”第1卷《百姓与法》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后,常有全国各地的百姓通过该书刊登的法律服务电话18979993807向我进行法律咨询。如山东一百姓咨询有关农民宅基地的使用和转让的问题,北京一百姓咨询有关悬赏广告以及行政允诺的问题,湖南一百姓咨询有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广东一百姓咨询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的定罪量刑问题,深圳一百姓咨询离婚后子女监护权的变更以及祖父将房产赠与孙子如何办理过户手续问题,我在电话中对他们的咨询均一一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2011年1月25日(正月初三),60岁的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镇陡山村村民熊某,在某新华书店买了一本我著的《百姓与法》后专程来到萍乡找我进行法律咨询。熊某一生未娶老婆,无子无女,无依无靠,见面时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且自称一身疾病。我热情接待了他,用了2个多小时时间解答了他提出的法律问题,如:兄长曾在父亲去世后抚养了四个年幼的弟弟,现在兄长年老有病能否要求弟弟们赡养;兄弟合伙经营的小厂财产如何分割;债务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不还等等。我在为其免费咨询后还送给他往返的路费。         2012年1月22日(大年除夕)20时许,一位在深圳打工的青年何某给我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在信中何某说“新年本是快乐的。我却快乐不起来。因为自己碰上了纠纷不懂法请给予指导”。原来何某遇到了因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烦恼,不知如何是好。此时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已经开始,几乎每年都要完整观看春晚的我离开电视机,急读者之所急,及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复信何某,解答了何某提出的法律问题后,我最后还写道“法律将会保护诚实信用的人。如果你是一个诚实信用的人,那么这个春节你应该快乐起来。祝你春节快乐!”何某接到回复很感动,告诉我“接到您的回信我已经快乐起来了!”          2012年4月26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市民芦女士,其女儿在上海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几天前被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迫切希望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并尽快去看守所会见其女儿。芦女士经朋友推荐与我取得了联系,我当日在萍乡按照上海市公安部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繁琐要求准备好全部手续,连夜坐火车于4月27日早晨赶到上海,上午又忙着按上海市公安部门关于会见犯罪嫌疑人必须两个律师、会见女犯罪嫌疑人必须至少有一个女律师的苛刻要求,在上海邀请了一位女律师,于下午3时便在长宁区看守所会见了芦女士的女儿张某。上海律师界的朋友说,目前上海律师要会见犯罪嫌疑人一个星期内能安排就不错了,象我这样第一天接受委托第二天就能见到被羁押的当事人是很少见的,芦女士也因此看到了江西律师的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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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远宏说法“:享誉全国的法律品牌

          2012年,萍乡市司法局原工会主席钟伟金、原《城市周刊》记者彭葵华联合撰文《“远宏说法”:享誉全国的法律品牌》该文开篇称:“谁也没有想到,5年前萍乡广播电视报《城市周刊》开办的普法栏目“远宏说法”,如今会成为从萍乡走向全国的法律品牌。”                        该文作者接着说明了他们认为 “远宏说法”享誉全国的标志:一个品牌享誉全国,要数据说话,要有一定的标志。目前,“远宏说法”享誉全国已有下列数据和标志:一是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已经出版“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1卷《百姓与法》,并由新华书店在全国发行,全国不少网上书店也在销售;二是“远宏说法”国际互联网站500多条普法信息被全国百姓点击数百万次;三是“远宏说法”作者胡远宏于2011年5月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四是胡远宏律师撰写的论文《律师与普法》入选中国人民大学首届律师学院论坛论文集;五是不少全国各地的百姓遇到法律问题,以书面来信、电话咨询、电子邮件、上门请教等方式向胡远宏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有的则干脆直接委托胡远宏律师办理他们在江西以外的棘手案件。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 “远宏说法”已经成为享誉全国的法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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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远宏说法:面向世界的一个网站

            2008年11月5日, “远宏说法”国际互联网网站开通,该网站设立了品牌介绍、民法商法篇、刑法篇、未成年人保护篇、党员干部篇、综合篇、远宏言论、代理词、辩护词、说法动态等板块,该网站紧跟我国法制建设的步伐,及时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一开通便得到对学法有兴趣的网友们的青睐。        2012年,我因出版“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二卷《有法有天》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联系工作,时任社长(也是《百姓与法》的图书出品人)肖启明等领导同志热情接待了我,吃午饭的时候他们听说“远宏说法”国际互联网网站已经办了4年,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官方网站刚刚建立,他们提出要在我的“远宏说法”国际互联网网站设置一个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官方网站的链接图标,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官方网站也设置一个“远宏说法”国际互联网网站的链接图标。这对于我来说,也可以说对所有该出版社的作者来说,都是求之不得的事。         回到萍乡以后,我便履行诺言,在“远宏说法”国际互联网网站中心位置设立了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官方网站的链接图标,没两天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官方网站也在醒目位置设置一个“远宏说法”国际互联网网站的链接图标。       十余年来,尽管这两个网站都经历了数次改版,但互设链接图标至今仍在。而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的官方网站从建网起到如今也只为我这个作者设置了相关链接图标。衷心感谢该社历任领导对我的和“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的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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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9.党员干部与法:远宏说法的子栏目之一

            2013年5月,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林祖华同志代表组织找我进行退休前的谈话。讲了一段似乎对所有退休干部都要讲的程序性语言后,林祖华副部长向我提了一个要求,希望我退休后发挥余热再为萍乡做点事情:一是主笔为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主办的《昭萍党建》 办一个向党员干部进行法治教育的栏目;二是为市委党校的县级干部培训班讲法治教育课。作为一位退休党员干部,我没有理由不接受组织交给我的这两个任务。         2013年6月,我开始拿退休工资,下半年便开始主笔在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主办的《昭萍党建》(第3期)开办“党员干部与法”栏目。该栏目首发文章的“编者按”写道: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能力,预防职务犯罪,本刊从本期起开办“党员干部与法”栏目,特邀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资深律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远宏说法”系列丛书作者、萍乡十大法治人物胡远宏同志主笔撰稿,以飨读者。”         该栏目首发文章为《捍卫宪法法律尊严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共产党员须做守法的模范》。         尔后,该栏目陆续发表了《牢记职权法定 自觉接受监督——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官莫贪财 伸手必被捉——刘志军案戒》《约束公权 保护私权——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官》《心系群众 严以用权——从买口罩实名制说起》《直面百姓诉讼请求 有理无理辩个明白——为区长出庭应诉叫好》《政治判断为利益 法律判断为权利——执政为民就是为了人民的权利》《“苍蝇“虽小 危害犹大——村干部贪污腐败戒》《接到举报不处理 造成恶果罪难逃——童名谦案戒》《有法制不等于有法治 要法治先要完备法制——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和联系》《抓住“关键少数” 推进依法治国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坚持依宪治国 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彰显法治基本理念  昭示惩腐坚定决心——对周永康案件的依法审判》《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作为考核干部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是“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管住干部“八小时以外”——党纪严于国法》等文章。         《昭萍党建》“党员干部与法”栏目的所有文章与“远宏说法”栏目的普法文章体例相同,不同的是普法对象主要是党员干部,但作者是同一个人。所以,“党员干部与法”栏目实际上是“远宏说法”栏目的一个子栏目,可以将它称为“党员干部篇“,”与“远宏说法”中的民法篇、刑法篇、综合篇、未成年人保护篇等处于同一逻辑层次。          后来,因为江西省各设区市的组织部门全部停办纸质党建刊物,“党员干部与法”栏目因《昭萍党建》停办而停办,但停办时我还存了稿子在该刊物编辑部。这样可以说,组织交给我退休后的这项任务算是全面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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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8.远宏说法:走向全国的一套丛书

            2007年 “远宏说法”普法专栏创办以来,将登有我写的普法文章的《城市周刊》全部收藏的读者们希望我能将这些文章编集成书,便于他们学习和应用法律知识。         百姓的需求催发了我出书的念头。当年萍乡市分管文化、教育、新闻的副市长何建洋先生到广电局指导工作时,也建议我将“远宏说法”编成一本书。2011年年初,我试着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投出《百姓与法——“远宏说法”集锦》书稿。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经编审后,不仅同意出书,而且将“远宏说法”定为系列丛书名称。后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官网还在首页设立了“远宏说法”网站链接醒目图标。                                                                    (  左起何建洋、胡远宏)    2011年6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1卷《百姓与法》出版发行。时任江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承祖欣然为该书作序,盛赞该书:“贴近百姓,覆盖面广,亲和力比较强;语言生动,通俗易懂,可读性比较强;以案说法,论述周密,说理性比较强。”而我则将这本书的出版发行,视为一名党员律师献给中国共产党九十华诞的礼物。            2013年1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2卷《有法有天》出版发行。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为该书作了序,指出该书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最新法律法规,普及最新法律知识,时代感强;贴近生活,由案说法,以法析案,通俗易懂;以小见大,系统介绍,触类旁通,法理性强。他称赞胡远宏“作为一位执业二十多年的资深律师,长期坚持参与普法工作,精神可佳。”《法制日报》以“法律难题的生动解读”为题,对该书进行了推介,称“该书将与普通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及经常遇到或者可能遇到的法律难题,用以案说法的方式,将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详细地解释和评论,语言流畅通俗,倾向于口语化,将专业术语解说得易于百姓接受和理解,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实用性。”而我则将这本书的出版发行,视为献给《宪法》颁布三十周年的礼物。           2016年7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3卷《法佑少年》出版发行。该书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基本上囊括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全部内容,堪称未成年人保护的通俗法律全书。甚至可以说,填补了全面系统阐述我国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方面的空白。而我则将这本书的出版发行,视为一位年逾花甲的老人献给广大未成年人一份薄礼。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的文章大多采取“案例+分析归纳+适用法律条文+点评+建议”的样式,以一两个案例为由头,以分析案例为切入点,以归纳方式指出问题的所在,以新旧法律比较作点评,把老百姓最关注、最贴近生活的身边事,以及工作、生产中经常遇到和可能遇到的问题融入“说法”之中,让读者在阅读中提高法律素质。同时在文中,我还适当进行了一些法理的阐释,将某一法律知识点从广度和深度进行了一定的挖掘,力求将该法律知识点上的最新信息及最新研究成果介绍给读者。           时年85岁高龄的离休老干部徐衍同志读了“远宏说法”系列丛书后,留下两句感言:“远瞩高瞻,法从身边事说起;宏观博览,文自平淡中出奇。”后又以《读“远宏说法”》为题赋诗一首:“高瞻远瞩善说辞,法界人称大律师;一事一议为解惑,深入浅出具巧思。”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经新华书店在全国发行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有些地方的普法机构积极推荐该丛书作为“六五”、“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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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7.远宏说法:发源江西的一个栏目

            时至2007年,我从莲花县委常委调到萍乡市广播电视局任副局长工作十年了,我身份证上的年龄为53岁,干部档案上年龄为54岁,按照当时的惯例或者说当地的土政策,副县级干部年满55周岁即应退二线,退二线时将根据任副县级的时间长短可安排一个副调研员或者调研员的非领导职务,然后一般来说可闲置在家,没什么重要事情单位不会找,即使有什么重要事情单位通知了不去也没什么。我当时想,没退休之前,律师又不能放手做,如何打发没事做的时光?       我在新闻媒体注意到,2007年3月23日下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四次集体学习结束时的讲话中向全党和全国公民发出了“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号召。恰逢萍乡广播电视报《城市周刊》从2007年4月30日(总第1155期)起改版,于是我与时任萍乡广播电视报《城市周刊》总编辑彭程同志商议,为响应胡锦涛的号召,帮助广大读者“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意识,萍乡广播电视报《城市周刊》从改版之日起,开辟“远宏说法”专栏,由本人主笔,原则上每周发稿一篇。这样似乎可以有意义地打发我退二线或者退休后的闲暇时光。      “远宏说法”栏目一开始就以贴近生活、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文字精美的特点吸引了众多读者。一发而不可收!                                                      2007年4月30日出版的萍乡广播电视报《城市周刊》首发“远宏说法”       “远宏说法”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栏目中的文章大多采取“案例+分析归纳+适用法律条文+点评+建议”的全新法制宣传教育样式,以一、两个案例为由头,以分析案例为切入点,以归纳方式指出问题的所在,以适用法律释疑解惑,以新老法律比较作点评,以优选法的思维方式提建议,把老百姓最关注、最贴近生活的身边事、生活小事融入“说法”之中,通过释疑解惑的“说法”过程传递公平正义的法理信息,营造依法维权的和谐环境,让公民在阅读中提高法律素质。        “远宏说法”中大多数篇目的标题,不仅一看就知道要说的是什么,而且本身就是一个精美的对偶句,如:《一房两卖起纷争 产权登记说了算》、《二女争夫 有证者胜》、《硫酸泼面 被处极刑》等等。文章中语言的基本格调是通俗易懂,但精辟语句也不难找到,如“可以说,从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琐事;从工业、农业到服务行业;从科学到艺术;从个人到家庭……莫不与民法有这样和那样的关系,民法与我们生死相依、时刻相伴。”(《从民法说起》)“只有每一个人的财富都得到保护,每一个人都为财富而奋斗,我们的国家才能欣欣向荣,才能有腾飞的希望。”(《物权法的价值和功能》)                                                                                        (当年的萍乡广播电视报《城市周刊》)        “远宏说法”和读者见面后,不仅已成为《萍乡广播电视报——城市周刊》深受读者喜爱的精品栏目,而且也成为了江西省萍乡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新亮点。全省普法教育工作会议称“远宏说法”为萍乡普法教育独树一帜的平台。时年病榻上离休老干部徐衍同志读了“远宏说法”后,口述了两句感言:“远瞩高瞻,法从身边事说起;宏观博览,文自平淡中出奇。”中共萍乡市委政法委易岑同志曾发表《读“远宏说法”有感》:“布局谋篇,独具匠心;文章标题,画龙点睛;以案说法,贴近百姓;虚实结合,以理服人;文字精练,结构严谨;材料新颖,观点鲜明;城市农村,身份无论;悉心阅读,法在心中。”时任中共萍乡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彭艳萍女士曾在全市律师培训会上对本人业余宣传法律、开辟说法专栏的做法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江西省法学会曾在2013等年度工作总结中写下:“指导萍乡市法学会在《昭萍党建》《城市周刊》等刊物和萍乡政法网上开辟“党员干部与法”、“远宏说法”栏目以及法学研究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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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6.回忆在湘东区文艺宣传队的两个月零四天

                                                                                                    (胡远宏   1971年1月摄于萍乡)       1971年7月5日,湘东区革委会下达明文通知给麻山中学,要正在读高中二年级的我和吴正祥、郭小萍三人,7月8日到湘东报到,参加湘东区业余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骨干力量培训学习班,会期暂定30天。据说参加学习班的人员,除领导同志外,共有48人。区革委的意图是让这些人在学习班学习一段时间,并排练出一些质量较高的节目参加市八月份的文艺汇演。文艺汇演后,从48人中选拔30名留在区上,长期办毛泽东思想业余宣传队,工作单位可能安在机厂。7月8日,我们3 人肩背行李前往湘东按时报到。7月9日傍晚,萍乡市革委会主任李开禄同志到湘东,他接见了我们,与我们进行了交谈,作了一些重要指示。7月10日,区革委会主任吕忠阳同志在工作的百忙之中,抽出一上午的时间,对怎样办好文艺宣传队学习班作了重要指示。        7月13日开始排练,分配给我的第一个角色是饰演《沙家浜》第五场“坚持”中新四军战士小虎,就一句台词:“大风雨来了!”       7月17日至7月31日,正值农村抢收抢种季节,宣传队员到附近的砚田五队、十五队、十七队支农,在双抢劳动休息时,我们还为农民兄弟演出了几个小节目。       8月1日晚饭后我们接到一项紧急任务,萍乡市革委会主任李开禄同志陪同中央委员潘世告同志专门来看我们的节目了!我们赶紧准备,以最快的速度集合出发前往区机关小礼堂演出了一场。 8月8日晚上,为了热烈庆祝湘东镇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四好五好代表大会的召开,我们演出了一场 。各公社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各大队的党总支书记都观看了我们的演出,他们是来参加明天将召开的区三级干部大会的。       8月9日、10日,学习班召开总结表彰会,同志们推选我为五好学员,我感到很惭愧。学习班就此结束。区革委研究决定大部分同志回本公社本单位去把文艺宣传队搞起来,荷尧公社、下埠公社的演员全部回去,因为他们有参加市里会演的任务。其他公社的有的全部回去,有的相对留了一些。我们麻山公社刘彦萍、吴正祥两位同志先回去,暂时留下了郭小萍、习嘉裕、胡远宏三个人。        因为来自下埠的胡幸民同志因为要回去准备参加市里的会演,领导上决定要我接替他主演的《送粮》里面的安向东这个角色,我觉得有点压力。到区文艺宣传队以来,我参演的节目已有样版戏京剧《沙家浜》第五场“坚持”、舞蹈《我们的解放军好》、小演唱《木匠送水》、歌舞剧《送粮》等。        8月20日听区领导同志说,省革委主任程世清同志过两天会到湘东检查工作,很有可能要看我们的演出。结果程世清没来。但第二年我在麻山公社食堂倒是远远地见了程世清一面。那天我正在公社食堂吃午饭,对面走来一群人,其中有我认识的本公社的干部,也有不认识的客人。我旁边的一位公社干部悄悄拉了一把我的衣袖,小声对我说,走在中间的那个就是程世清。给我的印像是程世清比我们公社的那些干部的个子更高,身材比较魁梧。        8月22日起,留下来的宣传队员们先后为湘东区教师学习班、砚田大队、麻山公社、腊市公社、巨沅矿、下埠公社、上珠岭矿、区基层干部学习班演出。 1971年9月12日,我主动请求离开了湘东区宣传队,结束了与队友们两个多月的同排练、同演出、同劳动、同吃一锅饭的工作和生活。        概括地说,十七岁那年(1971年),我以麻山公社三山大队第四生产队的户籍、麻山中学高二学生的身份,从7月8日至9月12日,在湘东区业余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学习、工作、生活了两个月零四天,参演了样版戏京剧《沙家浜》第五场“坚持”、舞蹈《我们的解放军好》、小演唱《木匠送水》、歌舞剧《送粮》等节目,成功演出了十余场,参与支农劳动多天,结识了几十位队友,在自己的青春年代打下了深刻的印记。离开区宣传队后我继续在麻山中学读书,1971年冬我从麻山中学高中毕业后,回到三山大队第四生产队当农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期间偶尔参加过公社、市级等业务文艺团体的一些演出活动,1975年12月才无奈做了一份早年不愿意做的“臭老九”教书的工作。                                                                                                  ( 2022年6月,部分1971年湘东区文艺宣传队的队友在萍乡聚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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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5.我的弟弟

                                                                                                                                   我的弟弟胡远雄,出生于1957年6月。1975年腊市中学高中毕业后回乡务农,1976年11月被麻山公社选派前往海南岛繁殖水稻杂交种子,1977年5月底回萍,正赶上恢复高考,便报名考入了萍乡师范学校1978级英语班。        1980年2月他从萍乡师范的课堂走出去,在萍乡市麻山中学任教,先后担任外语教研组组长、政教处副主任、主任。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2月调萍乡市东桥职业中学工作. 先后任副校长, 校长。       1992年8月调萍乡电大工作, 任教务科副科长。1993年12月获江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文凭并获教育学学士学位。1997年7月获江西师大英语教育专业本科文凭并获文学学士学位。1997年取得大学教师资格证书。       1998年8月调萍乡师范学校工作, 先后任保卫科副科长、政教科副科长、函授培训科副科长、体艺科副科长(全面负责)。       2003年5月18日萍乡师范学校并入萍乡高等专科学校时转入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工作,先后任萍乡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科科长(北区), 招生就业办(处)副主任(副处长)。萍乡学院副教授。曾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如《高专非英语专业英语教学中文化意识的培养》发表在核心期刊《职业时空》2008年第10期。另有其他论文、论著问世。        曾被评选为萍乡市优秀青年教师、萍乡市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工作者;萍乡电大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江西教育学院优秀班干部;萍乡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萍乡师范优秀教师;萍乡高专先进工作者;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2001年撰写的论文《如何提高学生的英语听力》《提高学生写作能力初探》获江西省中专学校教育研究学会英语课程组论文评比三等奖。2002年指导的舞蹈《拓》在省中专学校艺术节表演中获二等奖,受到江西省教育厅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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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我的母亲

            我的母亲彭立涵,出生于1925年2月,1987年9月病逝。                                                             母亲曾于1944年春季入学萍乡师范简师班,名单上的名字叫彭立威,那是我大舅的名字。为什么用彭立威这个名字?我经过对外婆家亲戚们的采访找到了答案:1944年春季招生的那个简师班入学时要看初中毕业证,当时我大舅彭立威的初中毕业证已经在手,而我母亲彭立涵的初中毕业证要到1944年夏季才能拿到手。我外公逝世早,外婆一人含辛茹苦抚养六个子女,希望有子女早点入学就业,减轻家庭负担,加上日寇侵华兵荒马乱,觉得把女孩子放在学校似乎安全一点,我外婆便叫我母亲以我大舅彭立威的名字报考入学了。          三年后,我的母亲彭立涵从萍乡师范的课堂走出去,迎来了人民解放战争的炮声和新中国开国大典的礼炮声,成为了新中国第一代人民教师。         从我懂事之日起,我就耳闻目睹了母亲在小学教师岗位上的点点滴滴。父母生育了5个子女,但他们从来没有因为养育子女影响教学工作。我从小见到的是母亲白天循循善诱地给学生上课,晚上在煤油灯下备课和批改学生的作业,课余时间或者节假日翻山越岭去学生家作家访,有时还为成绩稍差一点的学生作课外辅导。 印像深刻的是,我曾亲眼看到母亲在好几个偏僻的山村,一个老师一所学校,一所学校一个班,一个班三个年级,三个年级的语文、数学、音乐、美术、体育等所有课程都是母亲一人全面承包。上课时一年级的几个学生听母亲讲了一阵便在课堂上做练习,母亲接着给二年级的讲一阵,然后二年级的学生开始在课堂上做练习,母亲接着给三年级的学生讲……依此类推。这种授课方式叫复式班,是当年专门为方便偏远地方的农村孩子读小学低、中年级就近入学而设计的。这样的复式班一般的老师还真是吃不消。但母亲教的这种复式班,各年级学生的成绩均不亚于其他学校的普通班,有时甚至比普通班学生的成绩还好。        在我成年以后看到的是,母亲辅导青年教师备课,经常举行公开教学,在全公社、全区教师大会上介绍教学经验,在全区甚至全市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会上接受表彰和奖励。 (照片:1978年4月麻山公社参加萍乡市教育战线双代会代表合影,前排左起第3位是我母亲彭立涵,当年在麻山小学任教)        原本自己抚养五个子女家里就很困难,但母亲却还经常资助家庭有困难的学生。母亲虽然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但她的教学质量,特别是小学低年级语文教学质量,在当年的萍乡市都是首屈一指的,似乎在母亲所教的班级里没有教不好的学生,母亲采用启发式快乐教学,辅以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针对性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全班学生语文平均成绩长期稳定在96分以上,有时甚至达到98分,全市及兄弟省市的小学老师纷纷组团来听母亲讲课,有时教室坐不下,就把课堂搬到操场上或者大礼堂,她的学生的四周都围满了听课的老师,往往听课的外校老师比她的学生还要多。当年萍乡市教育局的王来鸿局长也亲自来听母亲讲课,还要求麻山公社教育组和湘东区文教局整理上报母亲评特级教师的材料。但当时母亲为了解决小妹的编制和工作,主动申请提前退休,让小妹顶替她小学教师的工作。        母亲虽与特级教师擦肩而过,但我觉得母亲的最高荣誉是她的学生和学生的家长对她的教学成果的认可,是了解她的人们对她的崇敬和怀念。母亲逝世后,常有她的学生去您的墓前献花、鞠躬、祭奠;我的母亲虽然离开人世间已经快四十年了,但至今仍有许多学生说母亲是他们的恩师、启蒙老师、特级教师,说母亲曾经像亲妈那样关心爱护他们,没有母亲就没有他们的今天;我的母亲不仅仍然活在儿女们的心里,而且仍然活在她的学生们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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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3.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胡学明,出生于1926年8月,1999年8月病逝。        我的祖父母只生一男一女,即我父亲和他唯一的妹妹——我的姑母胡惠芳。          父亲年青时期,中国正处内忧外患,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日寇的飞机轮番轰炸,中华大地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          在战乱中勉强完成中学学业的父亲,放弃去武汉、南昌等地上大学的想法,怀着教育救国的朴素愿望,回家创办高小。         新中国成立后,父亲与母亲一同先后在萍乡市湘东区的腊市小学、乌岗小学、三山小学等多所小学任教,直至1964年因病长休。在十多年小学教员生涯中,父亲关心爱护学生,敢于严格要求,对有才华的学生十分器重。父亲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勇于揭露阴暗面,曾经也遭到某些非议,受到打击报复,但他矢志不移,无怨无悔。           父亲和母亲于1952年至1959年7年间生下5个子女。子女们生长时期正遇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为减轻国家负担,父亲当年响应政府号召,将5个子女的城镇户口全部转为农村户口,国家粮全部转为农村粮。那年头农村天灾人祸多,实际上5个子女吃的大部分是黑市粮。父母含辛茹苦,艰难地承担抚养子女的重担。虽然,当年我们吃了不少红薯丝、柏萝卜,但由于父母亲的努力,子女们基本上没有饿肚子。由于不堪繁重的工作和困难的家庭经济状况双重压力,父亲于1964年便患病长休。其教生育子可谓经磨历劫。            父亲平生与人为善,热情忠诚,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领了病休工资,父亲自己舍不得用,慷慨地将工资的绝大部分捐赠给有困难的乡亲。病重期间,看见儿子、媳妇没日没夜地照顾,父亲对我说:“你们服侍我蛮累人呵!”临终前一天,我问父亲:“你感到有什么不舒服吗?”父亲回答:“没有。”我又问父亲:“你哪里有痛吗?”父亲还是说:“没有。”那能没有不舒服、没有痛呢?父亲是担心儿女们难过呀!其处世为人可谓披肝沥胆。                                                                                     (1978年摄于上海,前排父亲胡学明,后排左姑母胡惠芳、右姑父陈长欢)       俗话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可以告慰父亲的是,他老人家经磨历劫教生育子,其苦没有白吃。他教过的学生,后来有的当了市长、局长,有的成为了教授。他的子女,虽然被文革耽误了十年学业,但高考制度恢复以后,一个个潜心补课,奋力拼搏,今天有的成为了研究生,有的取得了双学士学位;他的子女中,有律师,有教授,有记者,有公务员,也有继承父母事业的小学教师。父亲逝世前夕,他在上海上大学的长孙女洁婷,连续两个学年度荣获全校成绩第一名和最高综合奖学金。       父亲没有留给我们什么物质财富,但是父亲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是非常宝贵的。我们晚辈决心继承父亲的美德,老老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严律己,宽待人,多奉献,少索取,报效国家,服务人民。以此来告慰父亲和母亲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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