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飞奔吧,醒来的巨人——读《在这片国土上》随想(1984年6月18日)

           读了李延国同志写的报告文学《在这片国土上》,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在这片国土上,引滦入津工程,以它的宏伟和磅礴;载入了我们民族的水利史;完成这项工程的英雄们,用他们的汗珠和血肉,写下了我们民族文明史的新的壮丽篇章。        在这片国土上,他们——引滦入津的英雄们,从昨天的泥泞中走来,每个人身上都留着历史的伤痕,可是他们砸碎了束缚手脚的镣铐,把历史留下的“压力”、“扭力”、“惯力”、“张力”、“拉力”结构成一种强大的生命力,推动历史的车轮前进。        呵,朋友,你是不是也象引滦入津工程的英雄们那样真正了解这片国土,真正爱这片国土呢?只有真正了解这片国土的人才会深切地爱她。        在那浩茫的宇宙之中,地球在不停地运转。在地球的东方,有一块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这就是我们祖祖辈辈生长的地方。在这片国土上,我们的祖先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过杰出的贡献。但是,“我的五千年的文明古国,你曾发明了人类第一张纸页,却在上面签订了无数屈辱的条约;你曾发明了世界上第一撮火药,却让侵略者的大炮轰击着古老的长城;你曾最早地发明了罗盘仪,你的儿女却在黑暗的封建统治下徘徊了几千年!”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翻开中华民族的文明史就会发现,每当历史上遇到重大挫折和灾难时,都会出现一批仁人志士,他们为挽救国家和和民族的沦亡,不怕牺牲自己的生命。在这片国土上,我们的父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奋斗,把破碎贫瘠的山河建设成了初步繁荣的社会主义国家。然而,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经济至今还处于落后面貌之中——我们的国家还很穷。但是,祖国是我们的母亲,她的儿女能因母亲贫困而嫌弃吗?不!“不管母亲多么贫穷困苦,儿女们对她的爱也决不含糊,我们只喊一声祖国万岁,更强烈的爱在那感情的深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思想解放的潮流激励了千千万万个有志者。在这片国土上,党中央和全国人民立志改革,举国上下要求改革的呼声之高,是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所无法比拟的。        “万里长城永不倒,千里黄河水滔滔。”长城,你这闻名世界的古代军事工程,不仅作为古代文化遗迹留存在这片国土上,也作为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矗立在华夏子孙的心上!长城啊,你这凝固的国魂!你这中华民族的脊梁!你这渴望着腾飞的巨龙!你,不因为曲折而失其庄严;祖国,不因为灾难而失其伟大!长城的历史必须不断地加以再写,它是人类驾驭世界历史所作努力的一部分。呵,黄河,你这天上飞来之水,你一泻万丈,浩浩荡荡,向南北两岸伸出千万条铁的臂膀,我们民族的伟大精神,将要在你这里发扬滋长,我们祖国的英雄儿女,将要学习你的榜样。        朋友们,从现在起,五十年内外是中国各个领域需要新的巨人并且能够产生巨人的时代。在这片国土上,今天,伟大的改革如三峡激流,钱塘怒潮。然而,在百废待兴的丛刺中,有人灰心了;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积弊面前,一些人急躁了;还有一些人在江岸徘徊;然而,纯正的猛士,在准备韧性的持久的战斗。朋友们,被耽误了的中国,只能由被耽误了的中国人来改造,因为我们最熟悉这片国土,我们最了解这个中国。三十年代,日军侵华,耽误了多少人的学业!然而恰恰是伟大的抗战造就了整整一代风流,成为至今中国各界的栋梁人物;十年文革,一片内乱,耽误了多少人的青春,然而,伟大的改革必将造就新的一代风流,成为二十一世纪中国各界之栋梁!        改革,使引滦入津工程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改革,在这片国土上坚持不懈地改革,中国的四化必胜。        起来吧,在这片国土上的我的骨肉相连的同胞们,我们不再做贫困的奴隶,不再做惰性和自卑的奴隶,不再做不正之风的奴隶,不再做“左”的路线的奴隶。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起来,起来,起来投身到伟大的改革之中去!        1816年的某一天,拿破仑这个曾经想一口把地球吞下去的人说:中国是一个沉睡的、多病的巨人,但当他醒来时,全世界都要为之震颤。同胞们,今天,就是连我们的敌人也不得不承认:中国这个沉睡的东方巨人已经醒了。这个醒来的巨人,不仅在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迈开了坚实有力的步伐,使世界为之震颤,她还将加快步伐,向着世界最先进的行列飞奔。        在这片国土上的我的骨肉相连的同胞呵,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巨人身上的血液和细胞,党是这个巨人的心脏。让我们把自己青春的血液毫不保留地献给祖国,让祖国——这个醒来的巨人青春焕发,一日千里,向前飞奔!         前进吧,我亲爱的祖国;        飞奔吧,醒来的巨人!     (作者时为萍乡教育学院中文教师进修班学员、班长。作者以此稿在该院于6月22日举办的振兴中华读书演讲比赛中获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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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青春献给新长征——在共青团麻山公社委员会“争当新长征突击手”誓师大会上的致辞(1978年9月13日)

    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 金色的童年随着岁月的消逝过去了, 祖国,以她灼热的激情在我们心中点燃青春的火焰。 呵,我们生活在一个多么伟大,多么神奇,多么幸福的新时代, 党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 祖国前程如花似锦、光华灿烂。 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 将在我们手中建设, 我们的肩上,担负着历史的重任。 世界的属于我们的,中国的前途是属于我们的, 我们是初升的太阳,祖国的希望, 面对伟大的新长征, 我们怎么办? 每个青年必须作出正确的回答。 亲爱的同志们, 你们可曾记得,毛主席的好战士雷锋同志的一段话: “青春呵,永远是美好的, 可是真正的青春, 只是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 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 呵,我的同时代的伙伴们, 青春属于你,属于我,属于我们每一个人。 让我们同我们的祖国一起, 度过这壮丽的青春; 让我们把壮丽的青春, 献给伟大的新长征! “在青春的世界里,沙粒要变成真珠,石头要化做黄金; 在青春的世界里,科学堡垒一个个要被攻破, 通向宇宙的道路,将一举铺成; 青春的魅力,应当叫枯枝长出硕果,沙漠布满森林; 大胆地想望,不倦地思索,顽强地奋斗, 一往无前的行进! 这才是青春的美,青春的快乐,青春的本份。” 青年朋友们,祖国给我们无穷的力量,我们的青春闪闪发光! 闪耀吧!青春的火光,闪耀吧,青春的火光! 我们为什么不能在这片国土上创造惊天动地的奇迹, 让我们的仇敌在遥远的角落里唉声叹气?! 我们为什么不能使我们的外表和心灵变得又纯洁又朴质, 使一切最鲜艳的花朵都低下头,感到羞愧无地?! 我们为什么不能几倍地加快我们事业心前进的速率, 让腐朽的资本主义世界懂得他们是望而不可及?! 我们为什么不能一个人迸发出五个人的威力, 让神话里移山拔海的英雄在上空叹息?! 朋友们,我们能呵,而且这算不了什么! 因为我们的脚下是青春的祖国, 在没有别人主宰着这伟大的生活。                                                                         青年朋友们,让我们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 最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 学习学习在学习,团结团结再团结, 脚踏实地作贡献,勇猛突击建奇功, 革命到底志如钢,青春献给新长征! 这样,也只有这样, 当祖国四个现代化的花朵绚丽开放的时候, 我们才有资格站在万花丛中自豪地说: 我的全部心血和汗水都用来浇灌了她。 我们没有忘记我们这神圣的职责, 我们没有把这壮丽的青春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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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做好宣传思想工作需要拼搏精神——在中共萍乡市市委党校县级干部培训班上的发言

                               (1996年11月18日) “人生能有几回搏”。体育竞技靠拼搏,科技发展靠拼搏 ,经济腾飞靠拼搏,要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好,同样需要拼搏精神。自1985年以来,我先后在萍乡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萍乡市委宣传部、莲花县委宣传部从事宣传思想工作,十余年来,从工作实践中认识到,宣传思想工作要出成绩,出成果,没有拼搏精神是不行的。 我觉得,在宣传思想工作部门拼搏与在其他岗位拼搏具有一些不同特点: 一是拼搏的项目不同。宣传思想工作拼搏的项目主要是理论、舆论、思想教育、主旋律四项。每一项又可以分为若干子项。这些项目听起来似乎比较抽象,实际上每一个项目都可以量化,譬如理论教育和理论研究可量化为办了多少期培训班班,发表了多少理论文章,舆论宣传可以量化为在省以上新闻单位发表了多少新闻稿件;思想教育可以量化为开展了多少寓教于乐的活动,树立了多少先进典型等等。宣传思想工作经过量化,既可以与本部门的过去作纵向比较,也可以与同级宣传部门的现在作横向比较。通过比较就可以看出谁“更高、更快、更强”。 二是拼搏的方式不同。宣传思想工作拼搏的主要方式是写、讲和组织协调。写是宣传思想工作者的重要基本功。文章写得好,无论是论文还是新闻,无论是经验材料还是调查报告,虽是动手不动口,但同样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宣传干部不仅要写得好,而且要写得快,任务紧急时,一天要拿出上万字的文稿,没有功底不行,有功底没有拼搏精神也不行。宣传干部不仅要会写,还要会讲。如果能即兴脱稿讲它半个小时甚至一、二个小时,且能语言生动,逻辑严谨,联系实际,切中要害,往往能产生小小精神原子弹的轰动效应。然而要达到这种境界非一日之功,没有较长时间的拼搏磨炼是难以达到的。宣传干部在会写、会讲的基础上还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要腿勤、口勤、手勤,善于协调上下左右的各种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争取各方面的重视、关心与支持,否则事情会办不成,或者会吃力不讨好。 三是拼搏的目的不同。宣传思想工作拼搏拼的目的是为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也许它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但“精神可以变物质”,在一定的条件下,宣传思想工作所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是无法估量的。 莲花县是革命老区县,1985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一百个贫困县之一。在老区从事宣传思想工作因为宣传经费不足,硬件方面比其它地区差距较大,如宣传部没有打字机,没有复印、速印机,甚至连一张像样的办公桌都没有,有时办一件事情要付出其他县区数倍的辛劳。在这样的条件下要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拼搏精神更是不可缺少的。记得1995年I2月,为了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党报党刊发行任务,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与县邮电局的同志一道深入全县18个乡镇,一次次做工作,一次次抓落实,但到12月下旬还有部分任务没有完成,于是我们又在12月26日起早模黑一天内跑遍18个乡镇,终于感动了乡镇的主要领导,完成了任务。还记得1995年8月,萍乡市举行“纪念抗战胜利50周年歌咏大赛”,要求县区的合唱队不少于60人为了节省开支,莲花县合唱队凌晨4时乘车出发,到达萍乡后立即走台,晚上比赛结束后11时离开萍乡,次日凌晨4时回到莲花。虽然没有住好、吃好,但通过全体队员的艰苦拼搏,终于取得了全市各县区中的最好成绩并获得奖励,为莲花县争得了荣誉。 近年来,莲花县宣传思想战线的同志们朝着为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的目的,苦练写、讲和组织协调等基本功,发扬拼搏精种,宣传思想工作在理论、舆论、思想教育、主旋律等方面均取得一定成绩。在理论方面,县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已经制度化、现范化,其他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有长计划、短安排,有核查,有通报。参加全市的理论研讨会和干部现代科技知识竞赛均获奖。在舆论方面,1995年在省级以上新闻单位发稿255篇,且在《人民日报》刊发了标题为“映日莲花今更艳”的专版。莲花县委宣传部获得1994一1995年度江西日报新闻报道和报纸发行先进集体单位和萍乡市对外新闻报道一等奖。在思想教育方面,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创办了几十所农民文化大院,坊楼镇文化站被评为全省百强乡镇文化站之一。文艺创作方面,几十件文艺作品在省、市报刊和出版社发表,不少作品在省、市获奖,莲花县文联1994、1995连续两年被许为全省先进文联。这些成绩都是我县宣传思想战线的同志们春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发扬拼搏精神取得的。 (注:原载《学习与宣传》1996年第11期。作者时任中共莲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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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在“迎回归、颂井冈”卡拉OK大奖赛上的讲话

                                                (1997年6月26日)同志们,朋友们:       湘赣茶陵、永新、莲花三县“迎回归、颂井冈”卡拉OK大奖赛,今晚在这里隆重举行。首先,请允许我代表莲花县六套班子和24万莲花人民,向来自茶陵县和永新县的领导和参赛选手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天是1997年6月26日,离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只有5天了。香港回归是中华民族洗雪百年国耻的一件大事,是我们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香港回归必将对澳门的顺利回归和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产生重大影响和示范作用。无论是香港、澳门还是台湾,都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祖国一定要统一,是我们始终不渝的信念和决心。     今年恰逢我们党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70周年。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曾经使中国革命从失败走向胜利。茶陵、永新、莲花,当年同属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在欢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胜利,迎接香港回归和党的十五大召开的日子里,三县人民同时放声颂井冈。无论现在和将来,无论我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如何改变,井冈山的革命传统、井冈山的艰苦创业的革命精神我们永远不能丢!     同志们,朋友们,让我们放声地歌唱吧,歌唱生我们养我们的这块土地,歌唱生我们养我们的祖国母亲,歌唱巍巍井冈山,歌唱自强不息的民族魂。     祝大家一起在这里度过一个难忘的夜晚!     祝参赛选手赛出高水平!     祝大奖赛圆满成功!                                         (注:作者时任中共莲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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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在赣湘黔三省五市中青年干部赴深圳考察培训班结业典礼上的发言

                                                   (1996年7月9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们来自中国工人运动策源地——江西省萍乡市五个县区及市直部分单位的43名学员,来到当代社会主义最成功的试验场——中国的鹏城——深圳,与大家一块度过了终身难忘的十天。          十天来,我们聆听了领导、老师高水平的讲话、讲座、讲课,如浴春风,如饮醇醪,可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十天来,我们参观了深圳的市镇、企业和农村,大开眼界,倍受鼓舞,坚定了我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十天来,深圳的各级领导,特别是市委党校的教职员工待我们胜似亲人,使我们深深感到祖国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感觉到党的光辉又一次照耀我们的心。         十天来,我们与兄弟省、市、县的学员在课堂、在宿舍、在联欢会、在座谈会、在运动场上加强了交流与了解,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明天,我们将在汽笛和牧笛的合奏或者螺旋桨与白云的环舞中离开鹏城,回去萍乡。在这离别之际,我们43 名学员将十天来的感受浓缩成十个字:鹏飞千丈高,雁系万里情。并将这十个字制作了一面锦旗,留赠母校以作永恒的纪念。        愿鲲鹏展翅九万里,翻动扶摇羊角;愿南来北往的大雁,带着深圳各级领导和深圳人民对老区的关怀、支持和深情厚谊,飞向祖国的四面八方。                                                                     (注:作者时任中共莲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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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在萍乡教育学院升国旗仪式上的讲话

                                                  (1989年9月30日)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从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同志亲自按动电钮,在天安门广场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到今天已经整整四十年了。       五星红旗——我们共和国庄严的旗帜,它的升起宣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它使中国人民的心中充满阳光、充满希望。       五星红旗——由千千万万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由无数的共和国卫士用生命来保卫。四十年来,它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敌人恨它,敌人怕它,但有更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限的爱它!因而,不管狂风暴雨,无论险阻艰难,我们共和国的旗帜,一直在祖国的土地上高高飘扬!      公民们,祖国的命运就是我们自己的命运,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热爱祖国是一个公民最起码的人格。让我们把对祖国的爱倾注到我们的工作、和学习之中吧,让庄严的五星红旗,不仅飘扬在四五0高地的上空,而且永远飘扬在每一位老师和每一位同学的心中!       升旗仪式结束,请同学们回各自的教室上课。散会。                                        (注:作者时任萍乡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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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五四”、“四五”、“四五0”(1985年)

          “五四”,这个划时代的字眼,它记载着中国青年光荣的历史;“五四”这个闪光的字眼,它蕴涵着中国青年烈火般的爱国热情。1919年发生的闻名世界的“五四运动”,是一次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运动。它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始。它促成了中国工人运动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结合,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作了思想上和干部上的准备。“五四”, 因而成为了中国青年的光辉节日。             “四五”,这也是一个不寻常的字眼。“欲悲闻鬼叫,我哭豺狼笑,洒泪祭雄杰,扬眉剑出鞘。”1976年4 月5日发生的震惊中外的天安门事件,敲响了“四人帮”的丧钟,显示了经过党长期教育的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高度政治觉悟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概。我国青年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又一次受到了战斗的洗礼,展现出善于思考,勇于探索真理的时代风貌。“四五”同样记载着中国青年的光荣。             “四五O”,这个昔日的国防工程处所在地,今日旧貌换新颜。你看那庄重大方的教学大楼矗立在“四五O”的高坡上,洁白宽敞的讲师楼端庄稳坐在“四五O”的开阔地旁,新建的学生宿舍拔地而起,层层向上,还有那新礼堂,既庄严,又美观,满堂春色,灯火辉煌。然而,这些都算不了什么,最重要的是今天的“四五O”聚集着八十年代萍乡地区青年的精华。教育学院——这个灵魂工程师的摇篮,职工大学——这个机械工程师的摇篮,今天一同推上了“四五O”高地。在“四五O”高地上,寄托着萍乡教育事业的未来,在“四五O”高地上,  寄托着振兴萍乡经济的期望。     “五四”、“四五”、“四五O”,长征接力有来人。聚集在“四五O”的青年朋友们,继承“五四”的光荣传统,发扬“四五”的革命精神。我们的心脏与时代的脉搏同频跳动,我们的脚步与祖国的步伐一同向前。祖国的命运就是我们自己的命运,时代的召唤就是我们光荣的使命。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同学们,努力吧!让我们的“四五O”在振兴中华的伟业中放射出奇光异彩,让我们的“四五O”在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永葆灿烂的青春。  (注:作者当年31岁,正值萍乡教育学院进修,此文为1985年5月4日演讲比赛的演讲稿,“四五0”即为萍乡教育学院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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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系统的整体性结构性特征及其运用

                                                                                                              (1993年)       所谓系统,是指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具有一定功能的整体,是事物存在的方式之一。唯物辩证法说的系统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四个特征。本文拟就系统的整体性和结构性两个特征及其运用谈些见解。       一、整体的功能和效益是我们认识和解决间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必须重视整体效应       所谓整体,是指事物的全局,就是由事物内部相互联系的各个部分、方面、要素所构成的有机体,以及由事物发展的相互联系的各个阶段所构成的全过程。系统是由各要素按一定结构组织起来的整体,但系统又不等于各要素的简单相加,要素一旦有机地组织成为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就具有各个孤立要素所不具备的新质和新功能。整体的功能大于其各个部分功能的总和。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一个骑兵连的进攻力量或一个步兵团的抵抗力量,与单个骑兵分散展开的进攻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同样,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手同时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例如举重、转绞车、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等)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差别。在这里,结合劳动的效果要么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除了引用马克思关于协作大于个人的力量的论述之外,还引用了拿破仑在回忆录中的一段话,用来说明整体功能大于其各个部分功能的总和。他写道:“两个马木留克兵能打赢三个法国兵,一百个法国兵与一百个马木留克兵势均力敌,,三百个法国兵大都能胜三百个马木留克兵,而一千个法国兵则总能打败一千五百个马木留克兵。”马木留克兵个人技术较强,但法国士兵有整体作战的训练,组织性较强,能够形成一个坚强的作战系统,所以能够以少胜多。这些都充分说明整体的功能大于其组成部分在孤立状态下的功能之总和。        同时,系统的要素受系统整体的规定和制约,要素不是孤立的,而是作为系统整体的一部分而存在和发挥作用。手在人体中具有手的功能,离开人体的断手则没有手的作用。印度狼孩从小生活在狼群,就不具有人的意识和能力而与狼相似。所以,要素是系统中的要素,要素必然受系统的制约。局部必然受制于整体,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系统的整体性特征理论对我国现代化战略决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战略决策是涉及系统全局的决策,一项正确的决策必须通过对各子系统效益的增加为系统的整体效益作出贡献。制定战略决策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见局部,不见全局,而必须从全局出发,,以系统的整体效益作为权衡利弊,决定取舍的标准。有一些决策如果从子系统看来,从局部看来,也许是“不合理”的,但是从系统的整体看来,从全局看来,则是必要的、合理的。反之,也有某些决策,从子系统看来,从局部看来,是合理的,但从系统整体看来,从全局看来,却是不合理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社会总系统与子系统、全局与局部虽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仍然存在着矛盾,因此自然也会出现上述现象。这就需要在制定决策的过程中,进行系统分析,从事物的系统存在出发,揭示出其所具有不同于自然质的系统质。只有达到对事物系统质的把握,才能不拘泥于局部的得失,作出深谋远虑,有利全局的决策。       党中央关于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决策,如果从局部看,确实会引起某些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渗入,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国民经济中由市场调节的因素。但从现代化建设的全局看,它有利于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加速进行。只有进行系统要素的分析,才能准确地把握国家资本主义在我国社会中的系统质,才能作出对外开放、引进外资这一重大战略决策。       系统的整体性特征理论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样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国民经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制约决定了各个组成部分改革之间的相互制约性。改革必须注意国民经济系统的整体,不同的经济领域的改革既要有轻重缓急的差别,又要使它们相互协调和适应。而这只有在弄清国民经济各个环节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基础上,通过系统综合才能做到,此外,.对于各项经济体制改革又必须从改革的全局出发进行系统分析,.才能确定它们在改革全局中应有的地位和进行的次序。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也要注重整体效应。例如要搞好一个单位的改革,不是孤立地处理每个部门的问题,而是立足全局,全面分析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不是先改善某一要素,,而是先改善系统的结构,以此来改善系统的功能,带动要素的改善。        二、整体的功能和效益是由系统结构决定的,我们必须重视优化结构       所谓结构,是指系统内部各部分(要素)的排列结合方式,它是系统的性质和数量的集中表现。只有依靠结构,才能把孤立的诸要素变为一个系统,只有以结构为中介,要素的属性与功能才能变成系统的属性和功能。如果系统设有一定形式的结构,那么,系统不仅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能,而且连系统本身也就不可能存在了。      一般来说,系统的结构不同,其功能不一样。譬如同是碳原子,由于在组成上有不同的排列方式,可以是石墨,也可能是金刚石。再如,人体中癌细胞在机体结构方面发生了突变,它与正常细胞的功能就不同,起着异常的消极破坏作用。又如,我国古代济威王与大巨田忌赛马,两人各出上、中、下三匹马,齐威王的三个等级马都比田忌的强。因此.田忌曾三战皆败。后来,田忌采纳了军事家孙膑的建议,以下马对齐王的上马,以上马对齐王钓中马,以中马对齐王的下马,结果一败两胜。可见,合理的结构会促进系统的发展,不合理的结构则会延缓甚至阻碍系统的发展。 ,        当然,结构相同,有时也可能功能不同,这种情况与外部条件有关。还有,结构不同,有时功能也可以类似,功能模拟法就是建立在这样相似性的基础之上的,这是特殊情况。结构与功能的界限是相对的、可变的,结构决定功能,功能又会反过来作用于结构,如功能性病态会导致结构的恶化和崩溃。      掌握结构与功能相互作用的原理,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它对生产实践与科学研究都有指导作用。人们通过对事物结构的研究,不论在社会生活的宏观上还是微观上,都可以发现和利用新的功能。例如,我国地质学家李四光在作了大量理论研究和实际调查之后,提出了地质板块结构理论,进而发现了我国地质结构的储油功能,找到了石油,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人们可以根据对某种新功能的需求,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创造某种条件以调整、改革事物的某种结构。        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从系统理论的角度看,也就是对经济系统内部结构的调整。社会经济系统如同任何系统一样,都具有自身内部的结构,而社会经济系统的最优结构就是最适宜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结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但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有一个自我完善的发展过程,这也就是经济系统结构优化的过程。如果经济系统的结构不是优化结构,必然要限制生产力的发展,影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我们的经济管理工作,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因此,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对经济系统的结构进行优化,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经济管理工作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一个结构问题。管理的科学化就是调整结构使它合理化,使企业的人员、设备、材料、资金、产品等处于最佳、最合理的状态,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因而,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狸,可以理解为结构与功能相互作用的原理在社会生活微观上的应用。       加强管理关键是要配制好于部。我们的干部配制也有个结构是否合理的问题。下面我们着重谈谈管理干部群体结构的优化问题。一个优化的管理干部群体,在革命化的前提下,其结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从知识结构来说,应该交叉互补、功能齐全。以企业管理为例,一个现代化的企业领导群体,不仅需要生产工艺、企业扩大、经济管理、后勤保证的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需要教育、文化、社会、群众团体的工作的知识和经验,更需要政治、思想、宣传工作的知识和经验。一个企业就有一整套基本专业知识,领导群体结构合理化必须把专业知识结合起来,这是从社会化大生产的多方面需要提出来的。       从智力结构方面来说,应该由帅才型、将才型和智囊型人才按一定的序列和比例构成。其中帅才型干部以一个为最好,其他种类的干部可以不只一个,而分别是一个人才团。.在这样一个智力结构优化的管理干部群体中,智囊型人才提出方案,帅才型人才作出决策,然后由将才型人才组织实施,化虚为实。       从年龄结构方面说,应该合乎梯队。一般来说,老干部有丰富的经验,阅历广阔,思虑周密,处事稳重;中年人年富力强,思想开拓,锐意求新,创造性大;青年人思想敏锐,接受力强,敢作敢为,热情积极。这样,在一个领导群体中,老年人多起决策和把握方向的作用;中年人多承担具体工作,起核心和中坚作用;年青人多学习,多承担突击任务和攻坚任务。这样建立起的老中青三结合的领导群体结构,就能发挥年龄特点合理的互补,使领导群体的功能最优化。        从气质结构方面说,应该是刚柔相济、动静共存、气质互补。有的领导人作风雷厉风行、决策果断、行动迅速,但他们往往容易犯主观武断急躁简单的毛病,因而也容易不注意工作方式,把上下左右的关系搞得比较紧张。如果在这个领导群体中配备一些作风冷静、办事细致、善于做发动群众工作的同志一起工作,就能补其不足。一个连队干部的形象,连长冲锋在前,积极顽强,指导员沉着冷静,耐心细致,其他支委协调配合,这就是典型的气质互补。一个高层次的领导集体,其结构也同样应充分体现这种互补,才能达到优化的程度。        总之,整体的功能和效益是我们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而整体的功能和效益,又是由系统的结构决定的。我们既要着眼于整体,又要注意优化结构,充分运用系统的整体性和结构性特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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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浅议

    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是大学生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和。其内容主要包括他们对法律的本质和作用的看法,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在法律方面的愿望和要求。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与社会主义法及社会主义法制的巩固和发展有直接的关系。建国以来,我国法律制度长期处于不完善状态,致使人们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不少公民几乎毫无法律意识。今天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须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仅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条件,而且也是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保证。总之,它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的思想条件和社会心理条件。 一、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逐步完善。党的十三大进一步强调:“法制建设必须贯串于改革的全过程”。国家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将用法律的形式建立新的规范。 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他们肩负着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二步、第三步战略目标的使命,并将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他们作为未来的建设人才,不仅应有现代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而且应有运用法制来管理现代企事业的能力。因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可以说,法制还是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任何一项经济活动也都是一次法律活动。在这种环境中,作为未来我国经济建设骨干的大学生,没有相应的法律素养怎么行呢? ` 从大学生的现状看,法制观念淡薄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他们不懂得宪法的地位和作用,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能用法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走上社会以后,因为缺乏必需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他们就往往在复杂的社会问题面前束手无策,不能用法律手段来管理自己的事业和处理周围发生的问题,或者因缺乏自我约束力而走上犯罪道路。据中国教育报披露,广东医药学院有个学生,自己的自行车被人偷去,他就把别人没有上锁的自行车骑走了。该同学认为,这叫做以货换货,自己并没有占便宜。中国纺织大学一个学爱好集邮的学生,从私撕他人信件的邮票开始,发展到私拆隐匿他人信件近百封。他认为这只是不道德的行为,没有想到这是犯法。东北林业大学采运系一个学生被分配去大兴安岭工作,认为是党总支副书记对他有成见,用菜刀向党总支副书记连砍三刀。在审理此案时,有的学生居然同情被告者,并为其鼓掌。发生这些“不该发生的故事”,原因固然很复杂,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不说是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大学生是我国文化水平较高的公民,他们的法律意识水平如何,对促进法制建设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无论从大学生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看,无论从大学生的现状看,无论从促进法制建设的需要看,高等院都应当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输送合格的建设者。 二、从基本观念上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法制观念晴是宪法观念为核心的有机统一的整体,其内容可以包括宪法观念、权利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审判独立观念、民主观念、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观念等等。这些观念大学生都要逐步树立。目前,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可从培养下列基本观念入手。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相互依存的观念  大学生绝大多数是拥护改革的,但是,不少同学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主建设不仅要求过急,存在偏激情绪,而且对法制与民主的关系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颇有极端民主化的思想倾向,而于法制建设则漠不关心。因此,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相互依存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 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可以用这样两句话来概括: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我们说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包括如下几层意思:首先,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产物。不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人民在事实上掌握国家政权这个社会主义民主的事实,就不可能产生社会主义法制。其次,社会主义民主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内容和发展方向。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态、一种国家制度,有什么样的民主,就会有什么样法制;再次,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力量的源泉。只有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发展和加强,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制才能得到发展和加强。 我们说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是指:第一,象其他阶级一样,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在取得革命胜利后,必须把经过艰苦奋斗、流血牺牲而争取的胜利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社会主义法制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第二,社会主义法制有效地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发扬民主,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运用社会主义法制有效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使人民真正能够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第三,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的正确行使。因为社会主义民主是有组织、有领导的民主,是法律规定范围的民主,它与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是没有丝毫的共同之处的,所以,谁要是无视法律的规定,滥用民主权利,就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之,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不要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制,决不是社会主义法制;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  (二)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观念  在对待权利和义务的问题上,我们的大学生往往只讲权利享受、不管法律规定的义务。一些学生自视清高,总认为社会给予他们的太少,埋怨社会没对他们负责,而自己对社会究竟应负哪些责任,却很少认真考虑,有时为维护个人的权益,甚至不惜践踏别人的合法权益。显然这是缺乏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观念的具体表现,马克思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科学地说明了权利和义务的内在联系。众所周知在剥削阶级的社会里,“几乎把一切权利赋予一个阶级,另一方面却几乎把一切义务推给另一个阶级”。即在剥削阶级社会,权利义务被人为地分离开来。这种分离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肯定是不容存在的。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只有广大人民在享受宪法规定的民主权利的司时,也履行尊重别人权益的义务,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才有可能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现。因此,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要求公民正确地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权利。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民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在总体上是一致的。国家为人民、人民为国家的新型关系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没有国家利益,个人利益就无从谈起。公民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越高,国家建设就会越好,国家就能富强,人民的幸福就有了可靠的保证,公民享有的权利也就会随之不断地充实和扩大。当然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并非不存在矛盾。这些矛盾常常表现在处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上。大学生树立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观念,才能正确地处理这些矛盾,从而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 (三)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主义道德相互补充的观念 在如何认识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法律的问题上,当前,我们的大学生有两种思想倾向:一种是既无鲜明的法律意识,又不重视杜会主义道德的修养;一种是受旧传统道德意识的影响,对明显违犯社会主义法纪的现象盲目附和或同情。关于前一种思想倾向是司空见惯的,无须赘述,另一种思想倾向则往往表现在处理婚姻和家庭关系和亲戚朋友的关系上。不少人认为妻子无条件服从丈夫,儿子无条件服从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也有人认方庇护触犯法纪的亲友是理所当然的。凡此等等都说明对法和德的认识模糊。 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主义道德,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社会主义法律渗透了共产庄义道德的精神。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也必然是共产主义道德所谴责的;凡是社会主义法律所鼓励的行为,也必然是共产主义道德所提倡的。我们国家根据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往往把某些共产主义道德的要求,.直接承认为法律规范。因此,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主义道德在内容上常常出现重合的现象。譬如我国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既是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也是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正因为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主义道德在基本原则上是一致的,在内容上是互相渗透的,所以,加强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不断地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就能够提高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大量的事实证明,人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青少年的失足,往往是共产主义道德沦丧的结果。如某高校有个学生推崇“对酒当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认为上大学应该上得舒服,从挥霍浪费、吃喝玩乐、发展到酗酒闹事、借酒装疯侮辱女同学。另据报道,某大学学生曾xx,纠集七个系少数学生,先后撬门进入学生宿舍的几个空房间,聚赌、酗酒、传抄黄色手抄本,跳黑灯贴面舞,直至男女集体淫乱。再如,有的大学生讲“哥们义气”,只要哥们“有难”不管他是否违法,一律“拔刀相助”,前面所提到的东北林业大学少数学生为故意伤害党总支副书记的犯罪分子鼓掌就是一例。这些事实都说明,不抵制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道德意识,不加强共产主义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便难以真正确立。 从另一方面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对于传播共产主义道德,提高人们的共产主义道德水平,树立共产主义的道德风尚,无疑会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社会主义法制与共产主义道德虽然互相促进,互相补充,有许多共同点,但却不能相互代替。这不仅是因为它们调整的对象不同,而且它们的作用方式也有很大的差别。社会主义法律调整的对象只限于必须以国家强制力加以保护的那部分社会关系;它着重对人们的行为提出要求;而共产主义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领域的一切方面,它对人的行为作出评价,着重从行为的动机和思想品格方面向人们提出要求。社会主义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现,而共产主义道德则依赖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实现。所以,仅靠道德的力量难以制约那些道德败坏、良心丧尽,、鲜廉寡耻的敌对分子和犯罪分子,必须绳之以法。然而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它是一个历史范畴,其作用也不能忽视,因为它往往能起到法律所不能能起到的作用。 (四)遵纪守法观念  当前,有少数大学生从漠视一般性的工作、学习和劳动纪律发展到漠视法律、直至随心所欲,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而不自知。可见,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观念,乃是当务之急。 社会主义法纪观念的建立,始于微末。一个不能认真对待一般性的工作、学习和劳动纪律的人,积时累月而不改,将必铸成大错。大学生要懂得一切与自己学习、生活、工作有关的纪律、规则都是受整个社会法制制约的,养成良好遵纪习惯,有利于法纪观念的建立。 社会主义法律和纪律是相辅相成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我国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我们是一个拥有十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强纪律性.如果纪律涣散,各行其是,社会就成一盘散沙。 近几年,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下,有些大学生把社会主义制度下必须自觉地遵守公共秩序和纪律,看成是限制自由的“条条”、“框框”,他们认为自由就是不受任何约束的绝对自由行动,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实际上,世界上是没有绝对的自由的。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之一的孟德斯鸠就说过,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他并没有说自由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马克思更明白地指出,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损害的活动的权利。可见,自由都是有约束的。如果只有自由,没有纪律,那么不仅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要受到损害,就是个人的自由也不能得到保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对纪律的遵守,主要依靠自觉,但也不排除采取一定的强制性。对那些不自觉的人,就需要加以强制。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法律意识既可以表现为人们关于法律的自发的、零散的、不系统的、有时甚至是矛盾的感觉和情绪,即法律心理活动,也可以表现为关于法律的系统的、理论化了的学说,即法律思想体系。前者是法律意识的低级阶段,后者是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后者在前者的基础上产生,较之前者对于法律的制定、执行和遵守起着更重大的作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应该帮助他们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发挥法律意识结构中届于思想体系那部份的作用.把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这一部份,与学生个人的法律心理、法律感相结合把他们的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的水平。目前,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开设法律基础课,让学生掌握有关的法律知识。 “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当代大学生,如果不懂得法律,其知识结构是属于不完善的。也可以说是不合格的”。高等院校必须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教委《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大学生法律基础课应在中学法律常识教育的基础上,针对大学生的思想实际,讲授有关的法律知识,使学生懂得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懂得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主义道德的关系,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任务和历史经验教训,学习我国政法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掌握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专门法的基本精神和有关规定,增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 在使学生掌握了一定法律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高校还应创造条件重点开设与学生毕业后所从事的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法律课。譬如,经济类大学生应侧重学习企业法、税法、环境保护法、商标法、会计法、统计法等有关经济工作的法律,医学类的大学生应学习药品管理法,农林渔业类的大学生要学习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渔业法,师范类大学生要学习教育法,军事类大学生要学习同军队建设有关和条例法律,等等。 大学生法制教育既要通过课堂教育进行,也要通过第二课堂来开展,要利用在学生身边的典型事例进行教育。为帮助学生加深对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解,激发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高等院校可定期请司法部门的同志作报告,介绍我国法制建设的情况,解答学生在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讲解本地区有影响的案例,分析学生中发生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件,也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少年犯管教所和工读学校,或者旁听民事、刑事案件的审理;还可以成立课外法律知识研究小组,经常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目前,高等院校法律基础课的师资异常缺乏。从战略上看尽快充实高等院校法律基础课的师资队伍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并不亚于充实政法队伍。国家应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帮助高等院校解决法律基础课的师资问题,使大学生法律基础课能顺利开设。 (二)支持学生的法律行为,培养和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 一个学生法律基础课得满分,并不等于他就具备了很强的法律意识。一个人法律意识的形成与提高,不仅要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具有正确的法律观念,而且应当在社会实践中正确地运用法律知识,`维护法律的尊严。                                         大学生学了法律知识后,常有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采取法律行为的欲望和要求。非政法专业大学生没有条件象政法专业的大学生那样到政法机关去实践,但是,在广阔、丰富、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可能碰到法律问题。随着法制建设的发展,人民群众在政法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有许多问题需要得到法律上的解答和帮助。因此非政法专业的大学生,仍然有许多法律实践的机会。高等院校可以组织、指导和帮助学生走出校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支持、指导和帮助学生对于社会上(包括学生的家属、亲友等)己经发生的民事或轻微的刑事纠纷进行调解,或承当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在校内也可以组织大学生模拟法庭,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学生法律素养。                 (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法律意识和法作为上层建筑中紧密联系的两个部分,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又受社会主义法的完善和发展的影响。健全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是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必要条件。这个方面国家已经引起了高度的重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正在形成和发展,整个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总的来说是比较有利的。高等院校本身应该从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来认识加强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战略意义,进一步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高等院校的领导要带头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要把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提到高校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 其次,高等院校要加强管理,严肃法纪,建立优良校风。对校内发生的违法乱纪行为,该教育的要教育,该处分的要处分,该诉诸法律的要诉诸法律,使学生在现实生活中体会到法不可违,法不可犯,任何人违法乱纪都将受到应有的追究。 再次,高等院校要建立必要的考核制度,把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并且身体力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评定学生优劣的重要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能发毕业证,不能分配工作。同时,要大力表彰遵纪守法的先进事迹,宣传敢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典型,以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                                                       (原载《萍乡教育学院学报》198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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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论健全法人制度对建立商品经济新秩序的意义

        法人制度是商品经济的根本法律制度之一。我国经济体制由产品经济的旧模式转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模式,最重要的就是要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使之成为法人。增强企业活力,实行法人制度,正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商品经济的首要条件。     法人制度与商品经济如影随形,不能分离。只有健全法人制度,才能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也只有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法人制度才能健全,才有社会意义。本文拟就健全法人制度对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促进作用谈些见解。  .    一、健全法人制度,赋予企业独立的自主经营权,反映了商品经济和市场的内在要求,是建立商品经济新秩序的中心环节。   在我国传统体制下国家近似于一个高度垄断的大托拉斯,国营企业作为,国家机关的一部分,并非完整意义上的企业法人,企业主体仅仅是国家行政权的附属物,政府直接经营企业、政企不分。上级的行政命令、指令性计划是企业行为的主要铱据。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从而丧失了经营的活力,难以适应日益复杂、激烈的市场竞争,容易丢失一瞬即逝的商业机遇。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应当是反映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适应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新秩序。而法人制度赋予企业以独立的“人格”,使其摆脱行政机关附属物的地位,依法享有独立的自主经营权,恰恰反映了商品经济或市场规律的内在要求。我们要建立'“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模式,就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来说,属于纵向关系。在政府职能转变的情况下.政府独立于经营活动之外,间接地进行宏观的调控;企业也独立于政府之外,在市场的公平竞争中独立从事经营活动。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应充分发挥市场的全面功能,以商品、社会资金、货币、劳动和知识的市场为基础,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健全法人制度,使企业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既有“压力”又有“活力”,抓好这一中心环节,不仅有利手理顺各种关系,而且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为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创造条件。     二、健会法人制度,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承包制,逐步推行股份制,是建立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必要途径。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处于重要的地位,是现代社会中人们进行组织和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形式。企业法人是我国法人制度的核心。同时,深化企业改革,又是治理整顿中深化改革的核心。企业改革搞好了,企业活力增强了,全面深化改革就有了坚实的基础,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商品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就有了可靠的保证。今明两年企业改革应以完善承包制为主,在此基础上有组织地试行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股份制,明确产权关系,促进企业机制的转换和企业行为的规范化。这些问题的解决,有有赖于法人制度的健全。     从完善企业承包制的情况看,企业承包制发展的必要前提就是要健全法人制度。首先,适合于商品经济的承包制,是以企业的独立存在为前提,*由此形成企业的双向承包:向外,企业横向经营承包,即承包企业;向内,企业纵向管理承包,这就是所谓企业承包。我国传统体制下试行的承包制,其最本质的矛盾,是没有完全独立的企业主体存在,法人是被资产所有者(国家)随意发包的客体,企业形态没有超出传统体制的法律框架。因而有必要要区分企业承包与承包企业,明确承包主体,健全我国法人制度。其次,企业法人是否真正独立,其重要尺度看它是否拥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民法通则》第3 7条)在“企业承包年中,企业依独立于发包方的自有资产构造承包主体"向发包方取得任务并租用资产。但是在“承包企业’’,中,全部资产均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方虽然名义上构成企业法人,却没有独立于发包方的自有''财产或经费",法人制度处于不健全的状态中。因而,有必要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明确法人财产权,推动“承包企业:向“企业承包"过渡。      再从推行股份制的情况看,由于股份制能迅速地集中资金,发展急需的产品和产业,吸收闲散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吸收职工入股,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所以不少人认为股份制是处理好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利益分配的一种可行性选择。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股份制,股份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甚小,用股票形式筹集的也微不足道。特别是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尚处于萌芽状态,很不稳定与成熟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暴露出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的一些问题。譬如相当一部分股票名不符实,股息、分红过高,股东不承担任何风险,股票的发行比较混乱,股票集资大多用于搞基本建设,扩大了基建规摸,机构设置混乱,章程规定不具体等等。出现这些问题除了这种公司本身处于发展与完善过程中等原因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由于我国公司立法不健全。因此,完善法人制度,建立和健全公司立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这方面的立法应该明确规定:(1)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是法人,只有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才具有发行股票的资格;(2)必须订立公司章程;(3)公司的设立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4)明确规定股票的性质和特点;(5)股票可以有控制地转让或流通等等。当然,股份制涉及到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情况复杂,难度大,不能急于求成,应在不断健全法人制度的前提下逐步推行。   三、只有健全法人制度,才能有真正的横向经济联合,从而把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的发展推向新的高度。   横向经济联合,在我国是一种新的企业形态,指的是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组成的联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人们走出了狭小的天地打破了过去的封闭经营方式,开始了广泛的横向经济联合。这种跨行业、跨地区的联合经营,可以发挥各个经济单位的优势,扬长补短,提高经济效益,加快生产建设步伐;也有助于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按照专业化协作原则改组工业,避免以小挤大,重复建厂,盲目生产。走联合之路,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法人制度是推进横向经济联合的重要工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的性质大致有法人性质的联营、合伙性质的联营和合同性质的联营三种。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角度来看,横向经济联合还可以分为法人之间的联合,非法人之间的联合、法人与非法人之间的联合。不同类型的联合经济组织有一个共同突出的问题,即其性质是否为法人问题。有人认为,法人之间的联合具有法人的性质,非法人之间的联合及法人与非法人之间的联合则不具有法人的性质。我们认为联合经济组织是否为法人,不能一刀切,要进行具体分析。联合经济组织的性质不以参加者原来的所有制和原来是否为法人为条件,而决定于它组成后是否具备法人的条件。因此,如果依法所组成的联合经济组织有自己必要的财产、健全的组织机构,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就是法人。相反,不具备以上条件的联合经济组织就不是法人,而是合伙或合作。     目前,不同性质的联营中合伙性质的联营和合同性质的联营占多数,法人性质的联营数量较少;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联合,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联合占多数.具备法人条件的联合为数甚少。然而,改革的深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应该使不同性质的联营中法人性质的联营占优势,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联合,具备法人条件的占优势。因为具备法人条件的横向经济联合比不具备法人条件的横向经济联合组织更有活力、更有后劲。再者,横向经济联合组织内部也有许多重要关系需要法人制度加以确认与调整。所以,只有健全法人制度才有真正的横向经济联合,从而把社会化的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推向新的高度。     四、健全法人制度,把企业的自身利益与企业职工的个人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共同为早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而努力奋斗。      在我国传统管理体制下,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亏损国家补贴,企业经营的好坏对职工的经济利益无直接影响,干好干坏一个样.很难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我国的法人制度是在坚持公有制的前提下,承认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并且又把企业的自身利益与企业职工的个人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企业与职工的经济利益只有当企业法人在竟争机制的制约下获得好的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否则.就可能在竟争中被淘沫,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就可能失去。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法人制度既是对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实行社会主义责任制的一种法律表现,又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管理经济、管理文化科学事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它既不使劳动者不恰当地制约和削弱企业的正常经营的集中,也不使劳动者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使民主参与管理流于形式,从而使增强企业活力与社会主义民主真正结合起来。同时,它还为人民提供了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物质保障。不把企业作为法人,必然要侵犯企业的自主权,挫伤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也直接影响到企业职工积极性的调动。所以,健全法人制度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以主人翁的态度为办好企业献计献力。共同为早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而努力奋斗。     五、健全法人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克服不良现象,是达到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有效法律措施。     目前,我们社会上确实存在教育经费不足,知识分子待遇低、收入不公正、政府中的官僚主义、腐败现象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根源之一是处于新旧体制交替的过程中,旧体制还在起作用,新体制还未建立、健全起来。现在党中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其目的就是要从制度上、从根源上堵塞漏洞,克服不良现象。     法人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它为建立正常的商品经济秩序提供可靠的法律保 障.没有法人制度在法律上的有力保护,就会使一些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正当的商品生产和  `商品交换因受到各种干扰而难以进行,而一些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随意参与民事活动乱签合同,出现问题又无力承担财产责任,使国家和其他企业组织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近几年来,全国成立了一大批新的公司,在生产`流通流域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公司政企不分、官商不分,转手倒卖、牟取暴利。还有一些皮包公司,招摇撞骗`买空卖空这些问题的存在和发展,损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造成社会分配不公,扰乱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严重干扰和阻碍改革.我们应该根据法人必备的条件,对那些没有必要的财产、机构、场所的“皮包公司”、“挂牌公司”及其他非法公司及时进行清理、整顿,该取缔的应当依法取缔。对重要生产资料、紧俏耐用消费品和国家规定的专营的品种要按规定核定经营单位,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经营。只有这样,才能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克服不良现象,达到建立商品经济新秩序的目的。             (原载《萍乡教育学院学报》1989年第1期第14——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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