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有线电视合同纠纷代理词
一、关于本诉原告的第一项诉讼请求 我的当事人没有过错,无须道歉;被反诉人不尊重我的当事人的劳动,应该道歉:
1.我的当事人今年4月9日起就打了公告,但被反诉人到10月14号还未换证及门牌编号;
2.我的当事人今年2月20日就公告收费,可是被反诉人直到11月9日我的当事人提起反诉后,才交上半年的费。
4.所谓“双方在原告案子院子里争吵不休,弄得原告的左邻右舍都来看热闹”,这都是因为原告不及时出示收视证,不按时缴纳收视费所造成的呀。
5.被反诉人还威胁曹亮:你锁分支器我便把这里的线全拔掉;你锁了分支器你就出不了家属楼的门。
综上所述,本代理人认为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上站不住,法律上行不通,建议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反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合理,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