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例会

      为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萍乡市广播电视局形成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例会制度。例会由分管事业建设和技术工作的副局长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1998年1月19日,我第一次主持召开了安全播出例会。参加会议的人员主要有局分管副局长、局总工程师、局技术科和各播出单位的负责人。 例会议程一般是首先由各播出单位汇报上月或者上年度本单位安全播出情况。本次例会,因为时间点在1月,所以要求各播出单位汇报1997年的技术维护和安全播出工作情况。

      萍乡电视台副台长刘凌峰、萍乡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罗玉兰、805台副台长张秉泉、萍乡有线电视台副台长欧阳汝坚、萍乡市广播电视传播中心副主任彭雪幸分别发言,汇报了各单位1997年的工作情况。局技术科科长刘北龙传达了省广播电视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播出工作的明传电报,局总工程师何文其谈了影响安全播出的三个方面因素(电、设备、人员素质)。

     会议结束前,我作了总结性讲话。我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1997年度技术维护和安全播出工作的成绩:

      一是各台(中心)正常运转,停播率比较低。特别是保证了小平逝世、香港回归、十五大召开、长丰台开播庆典等重大活动的安全播出。

      二是在出现被雷击等意外事故时,能当机立断,领导和技术人员坚守奋战一线及时抢修,直至恢复正常播出。

      三是设备改造取得的显著成绩,长丰台、有线电视台犹为突出。

      四是定期召开安全播出例会,发会议纪要,总结前段工作,布置后段工作。

     接着,我对1998年的技术维护和安全播出工作提出了如下意见:

       一是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安全播出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广播电视工作是政治性比较强的文化工作,其安全播出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各播出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必须认识其重要性,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讲科学,按客观规律办事,做好日常技术维护工作,防患于未然。要严格按操作的规程办事,定期进行设备维修,某些易损的配件和在当地不易购到的配件应储有一定的备用件。

      三是要集中精力做好春节期间安全播出工作,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省厅的明传电报精神。各单位可采用会议和个别打招呼的形式,向有关人员提出安全播出的具体要求,基层领导要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和事故。

      从1998年1月至我不再担任萍乡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改任调研员)的2008年6月,我坚持主持了召开了120多次安全播出例会,并且在事业建设、技术维护和安全播出方面为萍乡市广播电视局争得了两项全国性的、多项全省性的集体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