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法佑少年》后记

百余年前,清末著名思想家梁启超(1873——1929)在其流世名篇《少年中国说》中写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先哲至理名言字字珠玑,历久弥新,提醒我们须时刻关注未成年人事业。

今天的中国,已经进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未成年人是法治中国的未来,他们的权益更要靠法律保障。这就是本书书名“法佑少年”的由来。

在这个走向法治时代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秩序都要靠法律来确认和维护,法律知识是人们幸福快乐人生的保障。渊博的学识来自不断的积累,从容的智慧来自日常的培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是每一个公民终身的课题,也是我们人格自我完善的途径。

如果说,2011年6月出版发行的“远宏说法”系列第一本《百姓与法》可以作为一名党员律师献给中国共产党九十华诞的礼物,2013年1月出版发行的“远宏说法”系列第二本《有法有天》可以作为一个出生于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之年的中国公民献给现行宪法颁布三十周年的礼物,那么,2015年出版发行的“远宏说法”系列第三本《法佑少年》可以视为一位年逾花甲的老人献给广大未成年人的一份薄礼。

近年来,我在青少年普法和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做的事情,除在城市周刊《远宏说法》栏目发表有关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文章百余篇并汇集成本书外,常奔波于学校、幼儿园及乡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还以律师身份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辩护,以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会员、“江西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的身份参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理论研究,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履行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等职责,以民间热心普法者的身份支持帮助萍乡市青少年学法用法栏目的创办。

“远宏说法”系列丛书及本书的出版得到了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萍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自国同志曾鼓励我向国家级出版社投稿出版“远宏说法”丛书,江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承祖同志曾为“远宏说法”丛书第一本《百姓与法》作序,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同志曾为“远宏说法”丛书第二本《有法有天》作序,共青团萍乡市市委书记何超同志曾建议并鼓励本律师撰写本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律图书出版社社长庞从容同志为“远宏说法”系列丛书及本书的出版担任责编工作。在各级领导同志和广大读者的鼓励和帮助下,“远宏说法”作为发源江西的一个栏目,已经成为走向全国的一套丛书、面向世界的一个网站。为适应广大读者特别是青少年读者对新媒体的使用习惯,远宏说法公众微信号(YHshuofa)最近也已开通。可以说,今天的“远宏说法”正在报纸、丛书、互联网、公众微信“四轮驱动”下,以以案说法的方式义务普法。

在普法中收获快乐,仍然是我晚年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将继续以我的方式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奉献个人的微薄之力。

胡远宏

2016年春于黄浦江畔正午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