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珍惜青春,不负韶华,准备为实现法治中国梦而奋斗——致萍乡学院新入学的法学专业本科生

    新入学的法学专业本科学生,都是18岁左右的花季少年。这里我想先给同学们讲一讲
    (一)年满18周岁的法律意义                       
     对这个问题我拟从面对全中国青少年的角度来讲。
    祝贺你年满十八周岁!祝贺你跨入成年人行列!十八岁,是一个令人自豪的界限,也是一个充满了沉甸甸意味的年龄!
    无论你是男孩还是女孩,无论你是在校学生还是社会青年,无论你是自食其力还是依赖父母,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结束了,在你面前的是一片崭新的天地,那里会有赏心悦目的风景,也会有沟沟坎坎的风险!你会笑,你也可能会哭,但是无论是开怀大笑,还是眉头紧锁,请你记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设定了相应的权利,也设定了不少法律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就是说,年满18周岁的公民,就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与国家管理,在年龄上具备担任公职和社会职务的资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年满18周岁,具备担任公务员的年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自己的名义创办公司、企业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每一个年满18周岁且智力正常的人,如果因为他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由他本人独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父母在法律上没有为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
    在治安管理和刑法意义上,十八岁又是一个必须承担所有治安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年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年满十八周岁,就到了完全治安责任和刑事责任年龄了!就不能适用上述规定了。也就是说,年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在年龄上不存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条件,而应当按照成年人的标准,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该判死刑就判死刑。这里,我还要告诉大家,年满18岁是从你满1 8岁生日的第二天算起的,也就是说,你今天满18岁的生日,到明天你才算年满18周岁,你才是成年人,你才能享有成年人的权利,才需要履行成年人的义务。你18岁生日那天24时前后的那一瞬间,往往在法律上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有时甚至决定着你的生死存亡!
    在刑事程序法上,司法人员对未成年人讯问得通知其家长到场,还可以适用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原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和程序(司法解释规定的),被告人在审判时未成年时,法庭还应为其指定律师进行辩护。但这些,对于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来说,已经完全不能适用了。
    同时,于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满十八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作为你的父母,十八年的抚养义务终于履行完毕了。作为成年人的你不再享有被抚养的权利。在此,作为成年人的我向已是成年人的你提点建议:不管你的家庭和父母是如何的富有,并不等于你就一定会富有。作为一个成年人最终的富有要靠你自己。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如果你是在校学生,你必须珍惜父母给你的每一分钱,好好读书,争取早日少用或不用父母的钱;如果你已走向社会,你应该努力去找份活干,学会自己养活自己,千万不要做不光彩的“啃老族”。不管你的家庭和父母是如何的贫穷,并不等于你就一定会贫穷。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志短。你不必与有钱人的孩子比父母,你要与他们比未来。只要你掐住命运的咽喉,自强不息,百折不挠,将来你一定可以比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和那些有钱人更富有。
    风华正茂的你,踌躇满志的你,十八岁的你!珍惜你的权利、履行你的义务、明晰你的责任、怀揣你的梦想、抖擞你的激情、焕发你的斗志,做一个好公民!
    你肯定不会辜负你的18岁,你肯定会放飞你的18岁!你将在成人的世界里,挥扬年轻的旗帜,高昂自信的头颅,做一个大写的人!
    (二)不要低估了萍乡学院,不要低估了自己。
    先说说不要低估了萍乡学院。萍乡学院自1985年以来,在没有招收法学专业学生以前就有一些汉语言文学专业、政治教育专业的校友通过自学法学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取得资格证书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的;自2000年招收法学专业专科生以来,有的同学在三年大专学习开始期间便同时参加法学本科自学考试,三年后法学专科毕业证、法学本科毕业证一起拿,然后及时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且一次通过成为实习律师,有的同学取得律师资格后在深圳、宁波、杭州、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自办律师事务所搞得风生水起,其业绩甚至超过北大、清华毕业的法学本科生、研究生,所以,历史证明萍乡学院及其前身是可以培养出合格的法学人才的。
    再说说不要低估了自己。高考考了高分甚至录取在北大、清华等名牌大学固然可喜可贺,但高考考得好不等于大学学得好,大学学得好不等于毕业后就一定做得好。每个人的潜力其实都是无法估量的。作为新时代的每一位年青人,只要“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负时代,不负韶华”,都是可以创造不负时代的业绩的。同学们千万不要低估了自己。上面提到的那些没能在母校直接读法学本科却在法律职业方面创造了不俗的业绩的校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吃得苦,肯奋斗,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生活的时代,但每个人都能够选择生活在所在时代的态度,逆境中不必埋怨人生的不幸,不必畏惧征途的艰难;顺境中不可忘乎所以,不可自满自足。只要在喧嚣中保持心灵的宁静,在困难前保持意志的坚忍,无论在什么岗位,都有可能创造出一流的业绩。
    (三)青年与法治中国梦
     中国梦就是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是中国人民的梦,归根到底是中国青年的梦。实现中国梦,离不开法治。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中国梦的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依法治国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强调,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在这个报告的尾声处,习近平总书记还语重心长地讲了这么一段话,他说,“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是我们这一代的,更是青年一代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
     青年朋友们,在这个走向法治时代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秩序都要靠法律来确认和维护,法律知识是人们幸福快乐人生的保障。渊博的学识来自不断的积累,从容的智慧来自日常的培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是每一个青年朋友终身的课题,也是我们人格自我完善的途径。
      法治兴则国兴。美丽中国不仅是山青、天蓝、水绿,更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的宪政中国、法治中国!中国老百姓善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时,就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之日。未来的法治中国,人们将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长大与进步的机会。
    年轻的同学们,年轻的校友们,让我们为中国梦和法治中国梦的早日实现,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吧!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