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在萍乡教育学院任职情况

      1985年8月——1986年8月,任萍乡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宣传部党支部委员。1985年度被评为优秀班主任,受到萍乡教育学院行政嘉奖。

      1986年9月——1987年7月,任萍乡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期间1987年1月28日起任宣传部党支部副书记。1986年度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受到萍乡教育学院行政嘉奖。

     1987年8月26日——1990年1月8日,任萍乡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期间1988年9月——1989年7月,脱产去武汉大学进修民法、经济法学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 

    1989年8月起以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的身份主持萍乡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工作。1990年1月9日——1990年10月,任萍乡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在我主政期间,萍乡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在全省高校整顿校园秩序建立优良校风的大检查中,被评为先进单位,于1990年1月受到省委宣传部和省教委的表彰。

      1990年8月在宣传部长和法学教员的岗位上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考,成绩合格 ,经考核由江西省司法厅于1991年7月发给律师资格证书(赣律字089号)。 (1990年10月,调任中共萍乡市委宣传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