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争取早日退休

       我是1975年12月参加工作的,按照规定1975年这年也可算1 个年头的工龄。基于早点退休去专职律师甚至去上海开办律师事务所的设想,早在2009年满35年工龄时,我便写好了一份准备提交给中共萍乡市委的关于请求提前退休的书面申请书,但因为此时有人事部门的朋友对我说,还是坚持几年吧,反正担任调研员后,基本上不会管你,说不定最后几年工资待遇可能会有新的政策,退早了就享受不到了。我觉得也有一定道理,于是没有提交。

       时至2013年年初,我跑了一次萍乡市委组织部,这是我成为市委管的干部18年以来第一次跑萍乡市委组织部,主要是要求尽可能地早日退休,意思表示为:因为身份证和户籍年龄与原始档案年龄不同,请求按出生年龄靠前的时间办理退休。

    关于我的出生时间,1996年以前户籍、身份证和各种履历表上填写的出生时间为1953年5月,但我实际出生的时间是1954年5月。错误的原因是当年办户籍的同志工作没有过细。1996年1月1日起,经本人申请,公安机关核实,我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上的时间得到了更正,即将我出生的时间确定为实际出生的时间1954年5月。这个情况,我在1999年6月18日填写中共中央组织部1999年制的干部履历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中作了说明。 萍乡市委组织部的分管领导热情接待了我,并表示将充分考虑我的请求。

    2013年5月30日中共萍乡市委发出萍委(2013)22号文件同意胡远宏同志退休。 2013年6月18日,我退休时所在工作单位萍乡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中心发给我《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