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创办上海君赛律师事务所

       经中共萍乡市委批准,我于2013年5月30日退休,2013年6月24日市工资审批部门同意确定退休费从2013年7月起执行。2013年7月16日,我由江西天艺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转为专职律师,为去上海做专职律师做铺垫。

       2014年7月26日,我与在上海执业的金赛君、黄赛两位年轻律师,签订合伙设立律师事务所协议书,约定以我们三人的名义共同注册为事务所合伙人,由我担任新设立律师事务所主任。

      因为按规定在注册新的上海律师事务所以前,我应该先成为某现有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于是,由金赛君、黄赛两位年轻律师负责运作,我予以配合,2014年8月1日我成为了上海中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在上海申请注册新的律师事务所作准备。

     经过4个月运作,2014年12月8日我成为上海君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主任。接着,我亲自办理了该所受理的第001号案件——为顾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担任辩护人。该案于2014年12月23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我的辩护下,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刑期大幅低于预期。

         尔后十年,我以上海律师的名义,展转于北京、上海、天津、江西、浙江等地办理各类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各种法律帮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