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父母虽然离异 教育义务仍在——离异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责任

        陈某与妻子朱某因感情不和提出协议离婚,朱某起初坚决不同意。陈某承诺独自抚养3岁的女儿小嫚长大成人,不要朱某负抚养费,并写入离婚协议后,朱某才勉强同意离婚。离婚后,朱某改嫁,小嫚随陈某生活。
       小嫚5岁时,陈某遇车祸死亡,小嫚只得随爷爷奶奶生活。去年小嫚到了上学的年龄,爷爷奶奶因年迈体弱再也无力抚养教育小嫚,他们多次要求朱某承担抚养教育小嫚的责任,但朱某总搬出“离婚协议”予以拒绝。小嫚无奈只得将生母告上法庭要求朱某承担抚养教育和监护的责任。小嫚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本条是关于离异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责任的规定。
       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双方都能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但在双方离异的情况下,由于感情矛盾、抚养费纠纷等因素使得双方经常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相互推诿、逃避责任。为了防止因父母离异而使得未成年人不能享受教育的权利,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父母的义务,以确保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对子女承担教育的义务包括进行家庭教育和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教育的权利,双方都要合理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离异的,对未成年人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原则上以如下方式解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哺乳的母亲抚养教育;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由何方抚养首先应由父母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 应考虑未成年人自己的意见。如果未成年人在父母离异时是由父或母一方抚养教育,但后来该方无力继续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或不尽抚养教育义务及虐待未成年子女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的健康有不利影响时,可以变更由另一方抚养教育,以确保未成年人能得到完整、健康的教育。
       如果离异的夫妻或一方拒不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义务且情节恶劣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受理本案的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朱某不能凭离婚协议逃避对小嫚的抚养责任。朱某虽和陈某依法解除了婚姻关系,并且约定所生女儿小嫚由陈某独自抚养,这只是表明陈某放弃要求朱某承担抚养费的权利,但对女儿小嫚来说,她并没有放弃要求母亲承担抚养义务的权利。因此,只要女儿未成年,而且提出母亲要履行抚养义务的要求,朱某就依法负有抚养的责任,不能以离婚协议为由推卸责任。所以当陈某去世后,不论小嫚的爷爷奶奶有无抚养承担能力,作为生母的朱某都有抚养女儿的义务。法院判决由朱某承担对小嫚的抚养教育和监护的义务。